- 金屬加工用機械批發
從事農用及工業用機械設備及其零配件、用品批發之行業,如農藝、園藝、採礦、製造、營建等機械設備批發。
- 五金批發業
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 機械批發業
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批發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 五金零售業
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 機械器具零售業
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 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
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零售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 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
從事 F213010至 F213141細類以外之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回收物料批發業
從事回收物料批發之行業。
- 環境用藥批發業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經營環境用藥之批發、輸入及輸出業之行業。
- 環境用藥零售業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經營環境用藥之零售、輸入及輸出業者。但不包括一般環境用藥之零售商。
- 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
F207010 至F2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零售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 祭祀用品批發業
從事各種祭祀用之香、燭、冥紙等批發之行業。
- 祭祀用品零售業
從事各種祭祀用之香、燭、冥紙等零售之行業。
- 電焊工程業
電焊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機械安裝業
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鎔爐安裝業
鎔爐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廢棄物清理業
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 廢棄物清除業
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 廢棄物處理業
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 資源回收業
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 藥品檢驗業
從事各種藥品檢驗分析業務。
- 能源技術服務業
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
從事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之行業。但建築鋼筋之製造應歸入CA01020(鋼鐵軋延及擠型業)細類。
- 金屬容器製造業
從事金屬貯槽、運輸容器、小型金屬容器製造之行業。
-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從事CA02010 至CA02090 以外之金屬製品製造,如鐵皮、金屬皮製品、金屬片銲製器皿,以及其他筒、匣製造之行業。印刷鉛字鑄製業亦歸入本細類。
- 廢車船解體及廢鋼鐵五金處理業
從事廢車船解體或廢鋼鐵、廢五金處理之行業。
- 機械設備製造業
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務之行業,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及原動機(引擎、內燃機、渦輪機等);農業及園藝機械;金屬加工用機械(如金屬切削工具機、金屬成型工具機等);專用生產機械(如紡織及成衣機械、食品飲料機械、化工機械、 塑膠橡膠機械、造紙機械、印刷機械、木工機械、包裝機械等)、建築機械、礦業機械、輸送機械、金屬冶煉及加工設備、半導體製造設備等。但不包括電腦、通信、視聽電子、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之製造及修配。
- 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從事污染防治器材、設備製造修配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 其他機械製造業
從事CB01010至CB01101細類以外其他機械及機械零組件製造修配之行業。如空油壓機器、販賣機、機械用活塞及曲柄、齒輪、軸承、號誌機、水處理機械等製造之行業。
- 人力派遣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