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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菩居實業有限公司 營業登記

登記項目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84093832
核准設立日期1992-12-22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2-03-10
財稅設立日期1993-02-16
郵遞區號查詢美菩居實業有限公司 郵遞區號3+3
商業名稱美菩居實業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20,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19930216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蘆洲區忠孝路88號1樓
組織類型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美菩居實業有限公司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美菩居實業有限公司 董監事名單

董事張莞榆
張莞榆出資金額5,000,000

美菩居實業有限公司 經理人名單

代碼名稱到職日

美菩居實業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

  • 其他水產品批發

    包括蝦蟹類、頭足類、藻類、貝介類等批發。

  • 其他視聽電子產品製造

    包括可更換軟體之電子遊樂器、行車記錄器等製造。

  • 其他配線器材製造

    包括開關箱、接線盒、傳輸桿、避雷器、電力連接器、電力匯流排、架線五金器具、配線用固定燈座、電線導管及配件、塑膠製未載電配線器材、接地短路保護裝置(GFCI)等製造。

  • 理貨包裝業

    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 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

    從事 F101040 至 F101980 細類以外之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之行業。

  • 倉儲業

    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 罐頭、冷凍、脫水及醃漬食品製造業

    從事禽畜、水產、果蔬、菜餚等裝罐、冷凍、脫水及醃漬之行業。包括罐頭食品製造業、冷凍食品製造業、脫水食品製造業、醃漬食品製造業等。

  • 其他餐飲業

    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 飲料店業

    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 其他綜合零售業

    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便利商店業

    從事提供便利性商品,如速食品、飲料、日常用品及服務性商品, 以滿足顧客即刻所需之行業,但不包括生鮮食品。

  • 其他零售業

    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 食品添加物零售業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經營食品添加物零售之行業。

  • 清潔用品零售業

    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之零售,包含牙粉之零售。

  • 祭祀用品零售業

    從事各種祭祀用之香、燭、冥紙等零售之行業。

  • 日常用品零售業

    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 五金零售業

    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 農產品零售業

    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 祭祀用品批發業

    從事各種祭祀用之香、燭、冥紙等批發之行業。

  • 茶葉批發業

    從事茶葉批發之行業。但茶飲料製品批發應歸入F102040(飲料批發業) 細類。

  • 未分類其他工業製品製造業

    從事CZ99010及CZ99020細類以外之其他工業製品製造之行業。

  • 化粧品製造業

    從事化粧品製造之行業。化粧用香料之製造或萃取亦歸入本細類。

  • 清潔用品製造業

    從事清潔洗濯用品製造之行業。牙粉等盥洗用品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

    從事 C101010 至 C199040 細類以外之其他食品製造之行業。

  • 豆類加工食品製造業

    從事豆類加工食品製造之行業。

  • 即食餐食製造業

    從事餐盒食品、團體膳食、現成菜餚等製造外送之行業。

  • 食用冰製造業

    從事食用冰製品製造之行業。如冰棒之製造。

  • 麵條、粉條類食品製造業

    從事以穀類細粉揉成粉坯,經人工或機器擠軋、拉漏等操作,製成生、熟麵條、粉條食品之行業。如麵條、米粉、冬粉、通心粉、速食米粉、速食麵條、粉條等之製造。

  • 食品添加物製造業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經營食品添加物製造之行業。

  • 飲料製造業

    從事含酒精性成分0.5%以下之飲料製造之行業,如果汁、蒸餾水、礦泉水、果蔬汁、蔬菜汁、醋飲料、碳酸飲料、麥芽飲料、咖啡飲料、運動飲料、茶類飲料、包裝飲用水、機能性飲料等製造之行業。

  • 調味品製造業

    從事味精、食用鹽、醬油、調味醬、食用醋及其他調味品製造之行業。包括味精製造業、食用鹽製造業、醬油製造業、調味醬製造業、食用醋製造業及其他調味品製造業。

  • 糖果製造業

    從事以蔗糖、果糖、麥芽糖、穀類、乾果、香料、食用色素為原料,製造各種中西式糖果之行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生物技術服務業

    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究、開發、移轉及諮詢之行業。但從事各生物技術產品之製造,則歸屬各產品之製造業。

  • 食品顧問業

    從事食品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 化粧品零售業

    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化粧品批發業

    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 食品什貨批發業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 飲料批發業

    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 玩具製造業

    從事玩具、玩偶及電動玩具製造之行業。經植入電子零件之電子玩具亦歸入本類。包含玩具槍製造。

  •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之行業。包括半導體製造業、被動電子元件製造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

  • 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從事C802010 至C802200 細類以外其他化學製品(如石蠟、蠟燭等)製造之行業。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裝設工程及維護業務。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其他批發業

    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 電子材料批發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 資訊軟體批發業

    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 礦石批發業

    從事各種礦石批發之行業。

  • 首飾及貴金屬批發業

    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批發之行業。

  • 電信器材批發業

    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批發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 機械批發業

    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 化學原料批發業

    從事化學原料批發之行業。

  • 清潔用品批發業

    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及牙粉等。

  • 漆料、塗料批發業

    各種油漆、油墨、塗料、光油等批發之行業。

  • 五金批發業

    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

    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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