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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創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登記

登記項目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29044800
核准設立日期2008-07-15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2-04-29
財稅設立日期2008-08-11
郵遞區號查詢遠雄創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郵遞區號3+3
商業名稱遠雄創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800,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080811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信義區興隆里基隆路一段200號8樓之1
組織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遠雄創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登記機關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遠雄創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監事名單

董事長陳玉梅
陳玉梅持有股份數80,000,000

遠雄創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經理人名單

代碼名稱到職日

遠雄創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

  • 觀光旅館

    包括經營國際觀光旅館或一般觀光旅館,對旅客提供住宿及相關服務等。

  • 產業育成業

    係指為孕育事業、產品、技術及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金、管理諮詢服務或人才培訓之事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藝術品諮詢顧問業

    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百貨公司業

    在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分部門零售之百貨公司。

  • 眼鏡零售業

    從事非處方用眼鏡及其零件等零售之行業。(隱形眼鏡零售歸屬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 鐘錶零售業

    從事鐘錶及其零件等零售之行業。

  • 眼鏡批發業

    從事非處方用眼鏡及其零件等批發之行業(隱形眼鏡批發歸屬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 鐘錶批發業

    從事鐘錶及其零件等批發之行業。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 租賃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仲介服務業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 運動表演業

    各種運動活動之表演業務。

  • 音樂展演空間業

    指提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之展演場所,供從事大眾普遍接受之音樂藝文創作者現場演出音樂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

  • 藝文服務業

    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錄影節目帶業

    自行製作或取得權利人授權轉錄,並供應給錄影節目帶出租、買賣或播映業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廣播電視廣告業

    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

    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提供節目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電視節目製作業

    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廣播節目製作業

    為無線廣播電臺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廣播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電影片發行業

    以經營電影片買賣或出租為目的之事業。

  • 電影片製作業

    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 軟體出版業

    從事電腦軟體出版之行業。包括套裝軟體出版、遊戲軟體出版等。同時從事電腦軟體設計、複製及發行之行業亦歸入本類。但從事電腦軟體設計服務之行業應歸入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細類。從事大量複製電腦軟體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 有聲出版業

    從事有聲圖書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應歸入J604010(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細類。 Companies that are engaged in the audiobooks and recording services. However, companies involved in the manufacturing or mass duplication of CDs and tape recordings should be included in the CC01120 (Data Storage Media Manufacturing and Duplicating) and those involved in sound recording or music distribution shall be included in the J604010(sound recording and music distribution).

  • 圖書出版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 雜誌(期刊)出版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 人力派遣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產品設計業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 廣告傳單分送業

    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 資料處理服務業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其他顧問服務業

    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 管理顧問業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智慧財產權業

    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 室內裝潢業

    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觀光旅館業

    依發展觀光條例之規定,指經營國際觀光旅館或一般觀光旅館,對旅客提供住宿及相關服務之營利事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不動產租賃業

    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溫泉取供業

    依溫泉法及溫泉取供事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之規定,於取得溫泉水權並申請開發許可完成溫泉開發後,將溫 泉提供溫泉使用事業或他人使用之行業。

  • 熱能供應業

    從事熱能製造分配之行業。包括地熱能供應、蒸氣供應、太陽能供應、熱水供應、冰水供應、冷暖氣供應。

  • 一般浴室業

    一般浴室經營業,包括溫泉浴池。

  • 一般旅館業

    指觀光旅館業以外,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

  • 瘦身美容業

    藉手藝、機器、用具、用材、化妝品、食品等方式,為保持、改善身體、感觀之健美,所實施之綜合指導、措施之非醫療行為。

  • 美容美髮服務業

    從事化粧、臉部美容、美指、剪髮、理髮、燙髮、美髮造型設計之行業。

  •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 洗衣業

    從事衣物、毛巾、床單、地毯、皮衣及其他紡織製品等洗濯、熨燙之行業。從事提供投幣式機器洗衣服務亦歸入本類。

  • 休閒活動場館業

    指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以外之一般休閒活動場館經營之行業。如象棋、圍棋。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演藝活動業

    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 停車場經營業

    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 飲酒店業

    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 飲料店業

    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 其他綜合零售業

    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 便利商店業

    從事提供便利性商品,如速食品、飲料、日常用品及服務性商品, 以滿足顧客即刻所需之行業,但不包括生鮮食品。

  • 超級市場業

    從事提供家庭日常用品、食品分部門零售,而以生鮮及組合料理 食品為主之行業。如於現場附設小規模餐飲服務亦屬之。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農產品零售業

    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

    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包括各種練習場)之經營者。如撞球場、技擊館、運動館、拳擊館、排球場、沙灘排球場、健身中心、田徑場、足球場、滑雪場、滑草場、棒球場、網球場、手球場、羽球場、桌球館、射擊場、馬術場、溜冰場、壘球場、籃球場、游泳池、保齡球館、韻律(舞蹈)中心、賽車場、自由車場、曲棍球場、柔道館、跆拳道館、舉重館、滑冰館、空手道館、壁球場、合球場、高爾夫練習場、棒球打擊場、合氣道館、運動館、海水浴場、攀岩場、漆彈運動場等各種運動之場館經營業務。

  •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 餐館業

    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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