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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安文物館 營業登記

登記項目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25768514
核准設立日期2009-09-30
最近異動日期2022-08-17
財稅設立日期2009-09-30
郵遞區號查詢晨安文物館 郵遞區號3+2
商業名稱晨安文物館
資本額(元)5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090930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復里新生路14號(2樓)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非營業中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呂光文
出資額(元)50,000
現況停業 (停業起迄日期 112年09月11日 至 113年09月10日)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復里新生路14號(2樓)

晨安文物館 董監事名單

晨安文物館 經理人名單

代碼名稱到職日

晨安文物館 營業項目

  • 其他服裝及其配件零售

    包括皮帶、腰帶、領帶、圍巾、頭巾、手帕、髮飾、假髮、人造珠寶、羽毛飾品等零售。

  • 未分類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

    包括筍干等零售。

  • 其他家飾品零售

    包括桌巾、椅套、繡製掛屏、毛巾等零售。

  • J601010藝文服務業
  • F299990其他零售業
  • 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 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 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營業場所僅限地面第二層。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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