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建築工程
包括工廠、旅館、營房、辦公廳舍、醫院及療養院、劇院、倉庫、學校、博物館、室內運動場館、室內娛樂場所、車站、航空站、加油站、寺廟等營建。
- 消防警報系統裝修工程
從事建物及土木工程結構體之機電設備、電信線路及電力線路安裝、維修等之行業,如電梯、電扶梯、自動門、監視系統、消防警報系統、電力、電纜及電話線路、公路號誌等裝修工程。
- 房屋設備安裝工程
包括門窗安裝、系統廚櫃安裝、建築物隔音、隔熱等工程。
- 油漆粉刷、壁飾(紙)黏貼工程
包括室內外磁(瓷)磚黏貼工程等。
-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
從事機器設備、燃料導管之保溫、保冷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靜電防護及消除工程業
靜電防護及消除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鑽孔工程業
鑽孔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交通標示工程業
道路標示工程及交通安全標示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五金批發業
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建材零售業
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 五金零售業
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 建材批發業
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 租賃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人力派遣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其他工程業
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 起重工程業
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玻璃安裝工程業
玻璃、明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室內輕鋼架工程業
室內輕鋼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室內裝潢業
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電信工程業
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 機械安裝業
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燃氣熱水器承裝業
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以液化石油或天然氣為燃料之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之行業。
- 噴砂工程業
噴砂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冷作工程業
冷作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
交通號誌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 電梯安裝工程業
電扶梯、升降機等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電纜安裝工程業
電纜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電器安裝業
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配管工程業
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氣體、液體燃料導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沙石、淤泥海拋業
沙石、淤泥海拋等業務。
- 疏濬業
抽砂、挖泥及浚渫等業務。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門窗安裝工程業
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 防蝕、防銹工程業
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 油漆工程業
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電焊工程業
電焊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