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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與子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登記

登記項目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83581088
核准設立日期2020-02-18
財稅設立日期2020-02-18
郵遞區號查詢父與子股份有限公司 郵遞區號查詢3+3
商業名稱父與子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18,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200218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尚義里光華一路206號24樓之8
組織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父與子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8,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8,000,000
代表人姓名李清波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206號24樓之8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每股金額(元)10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1,800,000

父與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監事名單

監察人李宗賢
李宗賢持有股份數288,000
董事長李清波
李清波持有股份數936,000

父與子股份有限公司 經理人名單

代碼名稱到職日

父與子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

  • 投資有價證券

    從事6491至6496細類以外其他金融服務之行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其他批發業

    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 首飾及貴金屬批發業

    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批發之行業。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 化粧品批發業

    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 日常用品批發業

    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 食品什貨批發業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 租賃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其他休閒服務業

    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 休閒活動場館業

    指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以外之一般休閒活動場館經營之行業。如象棋、圍棋。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藝文服務業

    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管理顧問業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投資顧問業

    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 老人住宅業

    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 不動產租賃業

    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不動產買賣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 創業投資業

    指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金,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或諮詢服務。

  • 一般投資業

    對農、林、漁、牧、工、礦、商、服務事業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貿易公司、文化事業公司、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公司、遊憩事業及觀光飯店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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