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目錄

新住民媒體傳播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登記

登記項目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42991518
核准設立日期2018-02-14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19-03-25
財稅設立日期2018-02-21
郵遞區號查詢新住民媒體傳播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全國郵遞區號
商業名稱新住民媒體傳播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1,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180221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湖光里康寧街751巷3號2樓之2
組織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新住民媒體傳播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屬性閉鎖性
資本總額(元)
實收資本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簡志榮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751巷3號2樓之2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每股金額(元)無票面金額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100,000,000

新住民媒體傳播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監事名單

監察人簡善敏
簡善敏持有股份數9,000,000
董事阮千又
阮千又持有股份數2,500,000
董事劉柏均
劉柏均持有股份數5,000,000
董事長簡志榮
簡志榮持有股份數73,500,000

新住民媒體傳播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經理人名單

代碼名稱到職日

新住民媒體傳播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

  • 電視節目製作

    包括錄影節目帶等製作。

  • 藝術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

    1.包括節目安排等。2.不包括從事流行音樂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應歸入9030-16「流行音樂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

  • 翻譯服務

    從事文字翻譯、口譯及手語服務之行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 音樂展演空間業

    指提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之展演場所,供從事大眾普遍接受之音樂藝文創作者現場演出音樂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

  •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資訊軟體服務業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管理顧問業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藝文服務業

    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廣播電視廣告業

    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

    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提供節目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電視節目製作業

    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廣播節目製作業

    為無線廣播電臺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廣播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電影特效製作業

    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特效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 動畫影片製作業

    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動畫影片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 翻譯業

    從事文字翻譯、口頭翻譯及手語服務之行業。

  •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新住民媒體傳播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怎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