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目錄

彩瓶有限公司 營業登記

登記項目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89183220
財稅設立日期2022-11-21
核准設立日期2022-11-18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3-03-24
郵遞區號查詢彩瓶有限公司 郵遞區號3+2
商業名稱彩瓶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700,000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華里建國北路二段1號7樓
組織種類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彩瓶有限公司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資本總額(元)700,000
代表人姓名蕭元偉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1號7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彩瓶有限公司 董監事名單

董事蕭元偉
蕭元偉出資金額70,000

彩瓶有限公司 經理人名單

代碼名稱到職日

彩瓶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

  • 非酒精飲料批發

    包括汽水、果汁、礦泉水、茶飲料、咖啡飲料等批發。

  • 進口菸酒批發

    從事菸草製品及酒類批發之行業。

  • 機械設備製造業

    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務之行業,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及原動機(引擎、內燃機、渦輪機等);農業及園藝機械;金屬加工用機械(如金屬切削工具機、金屬成型工具機等);專用生產機械(如紡織及成衣機械、食品飲料機械、化工機械、 塑膠橡膠機械、造紙機械、印刷機械、木工機械、包裝機械等)、建築機械、礦業機械、輸送機械、金屬冶煉及加工設備、半導體製造設備等。但不包括電腦、通信、視聽電子、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之製造及修配。

  • 機械安裝業

    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菸酒批發業

    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 飲料批發業

    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 食品什貨批發業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 酒精批發業

    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批發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 機械批發業

    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 精密儀器批發業

    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菸酒零售業

    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但從事雪茄零售業務應歸入F203040(雪茄零售業)細類。 Industry that operate retail sale of tobacco and alcohol. But industry that operate cigars retailing should be classified under the detailed category of F203040 (Retail Sale of Cigars).

  • 酒精零售業

    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零售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其他運輸輔助業

    凡從事 G701、 G702小類以外之其他運輸輔助之行業。

  • 產業育成業

    係指為孕育事業、產品、技術及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金、管理諮詢服務或人才培訓之事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藝文服務業

    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演藝活動業

    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 音樂展演空間業

    指提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之展演場所,供從事大眾普遍接受之音樂藝文創作者現場演出音樂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

  •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 菸類輸入業

    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從事菸類輸入之行業。

  • 酒類輸入業

    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從事酒類輸入之行業。所稱酒類,係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認屬藥品之酒類製劑,不以酒類管理。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彩瓶有限公司怎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