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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虹攝影設計工作室 營業登記

登記項目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38696768
核准設立日期2013-12-19
最近異動日期2018-11-12
財稅設立日期2013-12-19
郵遞區號查詢長虹攝影設計工作室 郵遞區號3+3
商業名稱長虹攝影設計工作室
資本額(元)2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131219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小港區港墘里港中街56之1號3樓
組織類型獨資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獨資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
負責人姓名趙祐慧
出資額(元)2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地址高雄市小港區港中街56之1號3樓

長虹攝影設計工作室 董監事名單

長虹攝影設計工作室 經理人名單

代碼名稱到職日

長虹攝影設計工作室 營業項目

  • 其他攝影

    包括結婚、婚紗、商業等攝影。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照相器材零售業

    從事各種照相器材、攝影器材零售之行業。

  • 其他工商服務業

    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 排版業

    從事電腦排版、印刷排版、照像排版等業務之行業。

  • 廣告傳單分送業

    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藝文服務業

    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圖書出版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 雜誌(期刊)出版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 攝影業

    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

長虹攝影設計工作室怎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