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道工程
包括飲用水設備裝修、廚房及衛浴管道裝修、消防自動噴水系統裝修、結構體內部各種配管、接管等工程。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人力派遣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廢棄物清理業
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清洗、維修、保養之行業。
-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依消防法規之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行業。
- 耐火材料零售業
從事各種耐火材料零售之行業,如保溫磚(泥)、斷熱磚(泥)、
定型耐火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特殊高級耐火材料等。
- 電子材料零售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零售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
(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
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
二、警報設備
(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
(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
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
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機械器具零售業
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 交通標誌器材零售業
從事各種交通標誌器材如道路安全標誌等零售之行業。
- 精密儀器零售業
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零售之行業。
- 電器零售業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 染料、顏料零售業
各種染料、顏料、著色劑、食用顏料等零售之行業。
- 漆料、塗料零售業
各種油漆、油墨、塗料、光油等零售之行業。
- 五金零售業
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 電腦設備安裝業
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其他工程業
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 交通標示工程業
道路標示工程及交通安全標示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防蝕、防銹工程業
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 油漆工程業
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機械安裝業
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太陽熱能設備安裝工程業
從事太陽熱能設備之規劃、設計、安裝、施工及維護之行業。
- 噴砂工程業
噴砂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冷作工程業
冷作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電焊工程業
電焊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電器承裝業
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電器安裝業
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靜電防護及消除工程業
靜電防護及消除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燃氣熱水器承裝業
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以液化石油或天然氣為燃料之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之行業。
-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電纜安裝工程業
電纜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配管工程業
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氣體、液體燃料導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