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路工程
包括電力線路裝修、電話線路裝修等工程。
- 冷凍、通風、空調系統裝修工程
包括家用冷氣、系統空調、無塵室空調等系統裝修工程。
- 船上貨物裝卸
從事5251細類以外水上運輸輔助之行業,如港區內工作船、拖駁船經營、引水、船上貨物裝卸、海難救助等。
- 其他建築工程
包括工廠、旅館、營房、辦公廳舍、醫院及療養院、劇院、倉庫、學校、博物館、室內運動場館、室內娛樂場所、車站、航空站、加油站、寺廟等營建。
- 綜合營造業
依營造業法之規定,從事綜理營繕工程施工及管理等整體性工作之行業。
- 配管工程業
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電器承裝業
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電纜安裝工程業
電纜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電梯安裝工程業
電扶梯、升降機等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
交通號誌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機械安裝業
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從事電力設備檢驗維護工程之行業。
- 防蝕、防銹工程業
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 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
從事機器設備、燃料導管之保溫、保冷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其他工程業
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 小船經營業
從事載客貨小船運送業務之行業。
- 船舶出租業
從事以船舶(含遊艇、小船)光船出租與他人使用而收取租金之行業。
- 船舶勞務承攬業
承攬商港區船舶掃艙、隔艙、敲莒、烤莒、油漆、船上貨物或貨櫃之固定及解脫等勞務之行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
依商港法規定,指於商港區域內利用管道以外方式,提供機具設備及勞務服務,完成船舶貨物裝卸、搬運工作而受報酬之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