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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蘭小吃部 營業登記

登記項目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40808698
核准設立日期2015-05-12
最近異動日期2015-09-09
財稅設立日期2015-05-12
郵遞區號查詢小蘭小吃部 郵遞區號3+3
商業名稱小蘭小吃部
資本額(元)5,000
核准設立日期20150512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復里治平路14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非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復里治平路14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黃妙蘭
出資額(元)5,000
現況歇業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復里治平路14號1樓

小蘭小吃部 董監事名單

小蘭小吃部 經理人名單

代碼名稱到職日

小蘭小吃部 營業項目

  • 麵店、小吃店

    包括提供各種傳統麵(米)食、道地小吃等,供顧客於店內食用或外帶之商店,產品價格低廉,店內多為座位有限,繁忙時間需與他人共用餐桌。亦包括粥品店。

  • F501060餐館業※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 ※領有菸酒製造(或進口)許可執照之業者,變更許可執照記載事項,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4條(或第19條)規定,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申請換發許可執照;違反者,依同法第55條(或第56條)規定處罰。
  •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小蘭小吃部怎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