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目錄

亞太新傑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登記

登記項目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16172416
核准設立日期1997-10-28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04-09-15
停業日期(起)2004-10-01
停業日期(迄)2005-09-30
財稅設立日期2000-10-06
郵遞區號查詢亞太新傑股份有限公司 郵遞區號一覽表
商業名稱亞太新傑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36,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001006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西區民龍里臺中港路一段199號17樓之2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非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西區民龍里臺中港路一段199號17樓之2
是否開立發票
公司狀況廢止 (100年11月02日 經授中字 第1003426188號)
公司名稱亞太新傑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6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36,000,000
代表人姓名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西區民龍里台中港路一段199號17樓之2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每股金額(元)10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0

亞太新傑股份有限公司 董監事名單

監察人謝妮真
謝妮真持有股份數50,000

亞太新傑股份有限公司 經理人名單

代碼名稱到職日

亞太新傑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

  • 綜合商品批發

    以非特定專賣形式從事多種系列商品批發之行業。

  • 其他電腦程式設計

    包括非遊戲程式設計、修改、測試及維護,如作業系統程式、應用程式(APP)、套裝程式、韌體等。

  • 電腦設備管理及資訊技術諮詢

    包括對客戶之電腦相關設備提供現場管理及操作服務與資訊技術諮詢服務等。

  • 其他電腦諮詢及設備管理

    包括對客戶之電腦相關設備提供現場管理及操作服務與資訊技術諮詢服務等。

  • 人力派遣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電信業務門號代辦業

    接受電信事業委託授權代售行動電話、呼叫器門號、網際網路撥接帳號等行業。

  •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投資顧問業

    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 停車場經營業

    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 都市更新重建業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重建事業。

  •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投資開發工業區、工商綜合區、高科技媒體園區、海埔新生地之申請編定、開發、租售及管理業務等行業。

  •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裝設工程及維護業務。

  • 電信工程業

    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 電腦設備安裝業

    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電信器材零售業

    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

  • 精密儀器零售業

    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零售之行業。

  • 民用航空總代理業

    依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從事代理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執行或處理客運或貨運業務。

  • 航空器及其零件零售業

    從事航空器及其零件零售之行業。包括飛機、飛艇、飛船、滑翔機、直升機及其專用零件,如發動機、推進器、起落架、浮舟等,航空熱氣球亦歸入本細類。

  • 資料處理服務業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資訊軟體服務業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 網路認證服務業

    從事提供數位簽章製作、電子憑證簽發、管理及其他相關電子認證服務之行業。

  • 資訊軟體零售業

    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 電子材料零售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 一般百貨業。
  • 廠房出租業。
  • 辦公大樓出租業。
  • 會議室出租業。
  • 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

亞太新傑股份有限公司怎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