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目錄

冠品餐食店 營業登記

登記項目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47750622
核准設立日期2016-11-16
最近異動日期2020-05-13
財稅設立日期2016-11-18
郵遞區號查詢冠品餐食店 郵遞區號一覽表
商業名稱冠品餐食店
資本額(元)3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161118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東文里文學路330巷18號1樓
組織類型獨資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非營業中
組織種類獨資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趙子晴
出資額(元)30,000
現況停業 (停業起迄日期 112年09月30日 至 113年06月30日)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東文里文學路330巷18號1樓

冠品餐食店 董監事名單

冠品餐食店 經理人名單

代碼名稱到職日

冠品餐食店 營業項目

  • 麵店、小吃店

    包括提供各種傳統麵(米)食、道地小吃等,供顧客於店內食用或外帶之商店,產品價格低廉,店內多為座位有限,繁忙時間需與他人共用餐桌。亦包括粥品店。

  • 冰果店、冷(熱)飲店

    包括豆花店、冰淇淋店等。

  • 其他飲料店

    包括豆花店、冰淇淋店等。

  • F501030飲料店業
  • F501060餐館業※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冠品餐食店怎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