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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媞企業社 營業登記

登記項目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94865055
財稅設立日期2024-01-15
核准設立日期2024-01-15
最近異動日期2024-01-15
郵遞區號查詢米媞企業社 全國郵遞區號
商業名稱米媞企業社
資本額(元)1,000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一段66巷16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負責人姓名紀佩瑩
出資額(元)1,000
現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一段66巷16號(1樓)
組織種類獨資

米媞企業社 董監事名單

米媞企業社 經理人名單

代碼名稱到職日

米媞企業社 營業項目

  • 未分類其他資訊服務

    包括剪報服務等。

  • 其他廣告服務

    包括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分送、網路社群行銷等。

  • 未分類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

    包括筍干等零售。

  • 食品什貨批發業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資訊軟體零售業

    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人力派遣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市場研究及民意調查業

    從事市場研究或民意調查之設計、資料蒐集、整理、分析及提供建議等服務之行業。

  • 有聲出版業

    從事有聲圖書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應歸入J604010(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細類。 Companies that are engaged in the audiobooks and recording services. However, companies involved in the manufacturing or mass duplication of CDs and tape recordings should be included in the CC01120 (Data Storage Media Manufacturing and Duplicating) and those involved in sound recording or music distribution shall be included in the J604010(sound recording and music distribution).

  • 電影片發行業

    以經營電影片買賣或出租為目的之事業。

  • 廣播節目製作業

    為無線廣播電臺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廣播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電視節目製作業

    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廣播電視廣告業

    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其他出版業

    從事J301010至J399010細類以外之其他出版之行業。

  • 藝文服務業

    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演藝活動業

    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 其他休閒服務業

    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 未分類其他服務業

    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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