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動產租賃
從事自有不動產買賣或租賃,及不動產轉租賃之行業。
- 停車場管理
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合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 電力供應
包括太陽能、風力、水力、火力及核能等發電。
- 其他汽車貨運
包括附駕駛之貨車租賃、附駕駛之卡車租賃、汽車路線貨運等。
- 汽車修理業
汽車之清潔、保養、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翻修及其相關業務。包括汽車保養所、甲種汽車修理廠、乙種汽車修理廠。
- 運動訓練業
各種運動之訓練業務。
-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
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包括各種練習場)之經營者。如撞球場、技擊館、運動館、拳擊館、排球場、沙灘排球場、健身中心、田徑場、足球場、滑雪場、滑草場、棒球場、網球場、手球場、羽球場、桌球館、射擊場、馬術場、溜冰場、壘球場、籃球場、游泳池、保齡球館、韻律(舞蹈)中心、賽車場、自由車場、曲棍球場、柔道館、跆拳道館、舉重館、滑冰館、空手道館、壁球場、合球場、高爾夫練習場、棒球打擊場、合氣道館、運動館、海水浴場、攀岩場、漆彈運動場等各種運動之場館經營業務。
- 高爾夫球場業
依高爾夫球場管理規則之規定,經營設有發球台、球道及果嶺之五個洞以上之高爾夫球場者。
- 其他休閒服務業
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 休閒活動場館業
指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以外之一般休閒活動場館經營之行業。如象棋、圍棋。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 能源技術服務業
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非金屬礦業
從事鹽業、土礦業、石礦業及其他非金屬礦物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之行業。
- 土石採取業
從事土、砂、礫、石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之行業。包括陸上採土業、陸上採石業、河川砂礫採取業、濱海及海域砂礫採取業、其他土石採取業。
- 資源回收業
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 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從事J101010至J101101細類以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之行業。包括街道、污水管道、道路之清潔服務、輻射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機車排氣檢定等。
- 人力派遣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租賃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其他汽車服務業
從事JA01010 至JA01040 細類外其他汽車服務業,如汽車清洗、裝潢、代客申請汽車檢驗業務等行業。
- 廣告傳單分送業
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其他顧問服務業
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 管理顧問業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投資顧問業
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 倉儲業
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 理貨包裝業
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 其他運輸輔助業
凡從事 G701、 G702小類以外之其他運輸輔助之行業。
- 石油製品零售業
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 車胎零售業
從事車胎零售之行業。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車胎。
-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 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業
從事F214010 至 F214080細類以外,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之行業。
- 汽車零售業
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 其他批發業
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 回收物料批發業
從事回收物料批發之行業。
- 車胎批發業
從事車胎批發之行業。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車胎。
-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 汽車批發業
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 不動產買賣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不動產租賃業
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停車場經營業
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
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 廢棄物清理業
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 廢棄物處理業
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 廢棄物清除業
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汽車貨櫃貨運業
依公路法之規定,在核定區域內,以聯結車運送貨櫃貨物為營業者。
- 石油製品批發業
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 汽油、柴油批發業
依石油管理法之規定,從事汽油、柴油批發之行業。
- 汽車貨運業
依公路法之規定,經營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為營業者,物品快遞、收送服務亦屬本細類。
- 農作物栽培業
從事稻米、蔬菜、果樹、甘蔗及雜糧等作物栽培之行業。包括稻作栽培業、雜糧栽培業、蔬菜栽培業、果樹栽培業、甘蔗栽培業。
- 特用作物栽培業
從事纖維料、油料、糖料、嗜好料、香料、藥料及工業原料等特用作物栽培之行業。如棕櫚栽培、苧麻栽培、亞麻栽培、大甲藺栽培、芏苡(三角藺)栽培、向日葵栽培、油菜籽栽培、葛鬱金(粉薯)栽培、甜菜栽培、茶葉栽培、菸草栽培、胡椒栽培、花椒栽培、香茅草栽培、芥末籽栽培、杭菊栽培、除蟲菊栽培、枸杞栽培、黃蓍栽培、麥門冬栽培、桑樹栽培、 棉花栽培、瓊麻栽培、黃麻栽培、洋麻(鐘麻)栽培、芝麻栽培、蓖麻籽栽培、樹薯栽培、甜菊栽培、咖啡栽培、可可豆栽培、蛇麻栽培、茴香栽培、仙草栽培、洛神葵栽培、薄荷栽培、魚藤栽培、當歸栽培、山藥栽培、柴胡栽培、牧草栽培、綠肥作物栽培。
- 食用菌菇類栽培業
從事食用菌菇類栽培及其菌種培育之行業。木耳栽培、香菇栽培、草菇栽培、 靈芝栽培、洋菇栽培、金針菇栽培、食用菌菇類菌種培育。
- 花卉栽培業
從事花卉栽培之行業。如盆花植物栽培、觀葉植物栽培、 切花植物栽培。
- 農產品整理業
從事農產品收割後未銷售或加工前整理或初步處理之行業。如農產品清洗、農產品分級包裝等。
- 糧商業
經營糧食買賣、經紀、倉儲、加工、輸出及輸入之行業。
- 園藝服務業
從事花草、樹木之種植、施肥、修整、維護,與觀賞樹木、花草供應等服務之行業。行道樹之移植、修剪、維護亦歸入本類。
- 其他農業
從事 A101 至 A102 小類以外之其他農業之行業。
- 飲料店業
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 餐館業
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 其他餐飲業
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 藝文服務業
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演藝活動業
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 音樂展演空間業
指提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之展演場所,供從事大眾普遍接受之音樂藝文創作者現場演出音樂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
- 一般旅館業
指觀光旅館業以外,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
- 傳統整復推拿業
指運用手技單純對人體肌肉骨骼施以物理性刺激,以紓解筋骨、消除疲勞為目的,所為調理行為之行業,但不得涉及醫療行為及宣稱醫療效能。
- 家畜禽飼育業
從事家畜及家禽飼育、繁殖之行業。包括牛飼育業、豬飼育業、雞飼育業、鴨飼育業等。
- 其他動物服務業
經營非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公告之寵物,及非列為野生動物保育法主管機關公告之野生動物之飼養、繁殖、寄養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