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林、漁、礦、食品、紡織等技術指導服務
包括輻射防護技術等指導。
- 寵物飼品零售
從事4851細類以外其他全新商品專賣之零售店,如紀念品、手工藝品、宗教用品、喪葬用品等全新商品零售店;寵物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 動物飼品批發
從事4541至4548細類以外食品批發之行業,如糖果、糕餅、冰品、麵食品等食品批發;動物飼品批發亦歸入本類。
- 原料藥製造
包括生藥抽提物、無機醫療化學品及其衍生物、有機醫療化學品及其衍生物等製造。
- 石油化工原料製造
包括乙烯、乙二醇、乙醛、乙醚、乙酸乙酯、甲酸、甲醇、丙烯、丙二醇、醋酸、合成甘油、對苯二甲酸、芳香烴(苯類)等製造。
- 其他化學原材料及其製品批發
包括工業鹽類、煤焦油等批發。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能源技術服務業
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研究發展服務業
從事以自然、社會及人文科學為基礎之研究、試驗、分析及規劃,而不授學位之專門研究發展服務之行業。包括自然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社會及人文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及綜合研究發展服務業。但不包括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發。
- 生物技術服務業
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究、開發、移轉及諮詢之行業。但從事各生物技術產品之製造,則歸屬各產品之製造業。
- 食品顧問業
從事食品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 農、林、漁、畜牧顧問業
從事農藝、園藝、林業及林業工程、漁撈、水產養殖及畜牧等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乙類成藥零售業
經營乙類成藥零售之行業。
- 酒精零售業
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零售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 菸酒零售業
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但從事雪茄零售業務應歸入F203040(雪茄零售業)細類。
Industry that operate retail sale of tobacco and alcohol. But industry that operate cigars retailing should be classified under the detailed category of F203040 (Retail Sale of Cigars).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飼料零售業
經營家畜、家禽、水產類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零售之行業。
- 飼料批發業
經營家畜、家禽、水產類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批發之行業。
- 酒精批發業
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批發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 食品什貨批發業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 飲料批發業
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 菸酒批發業
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 食用油脂批發業
從事食用油脂批發之行業。
- 酒類半成品製造業
從事產製酒麴、酒類相關半成品之行業。但從事產製酒品製造過程中所得之半成品,此半成品經隨後之製造過程,可製成酒之成品者,應歸入C113011(製酒業)細類。
- 飲料製造業
從事含酒精性成分0.5%以下之飲料製造之行業,如果汁、蒸餾水、礦泉水、果蔬汁、蔬菜汁、醋飲料、碳酸飲料、麥芽飲料、咖啡飲料、運動飲料、茶類飲料、包裝飲用水、機能性飲料等製造之行業。
- 糖類製造業
從事以甘蔗、甜菜、澱粉、原料糖或其他原料製造砂糖或其他糖類之行業。
- 西藥製造業
人用醫藥品原料(如抗生素、維生素、激素、麻醉藥、鎮靜催眠藥、賦形劑、空膠囊等)及藥品(如麻醉藥品製劑、心臟脈管與腎作用藥、呼吸道作用藥、營養與電解質液、血液與造血器作用藥、激素及影響激素機能作用藥、免疫性用藥、抗腫瘍藥、抗微生物藥、抗過敏抗組織安藥、皮膚用藥、醫用氣體等)、生物製劑(毒素、疫苗、抗毒素、類毒素、結核菌素、蛇毒血清、凝血因子、血清蛋白、血液衍生物、檢驗試劑等)等製造、加工調製之行業。
- 醫療器材製造業
依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從事醫療器材製造之行業。其產品包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附表所列品項。
- 西藥批發業
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西藥批發之行業。包括原料藥。
- 醫療器材批發業
依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其醫療器材租賃及維修業務之行業。其產品包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附表所列品項。
- 菸類輸入業
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從事菸類輸入之行業。
- 酒類輸入業
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從事酒類輸入之行業。所稱酒類,係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認屬藥品之酒類製劑,不以酒類管理。
-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
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 電器承裝業
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其他工商服務業
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