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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思工作室 營業登記

登記項目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80007326
財稅設立日期2024-02-20
核准設立日期2024-02-20
最近異動日期2024-02-20
郵遞區號查詢透思工作室 全國郵遞區號
商業名稱透思工作室
資本額(元)200,000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山里溪園路471號4樓
組織種類獨資
是否開立發票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負責人姓名楊皓
出資額(元)2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溪園路471號4樓

透思工作室 董監事名單

透思工作室 經理人名單

代碼名稱到職日

透思工作室 營業項目

  • 未分類其他資訊服務

    包括剪報服務等。

  • 資訊軟體服務業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藝文服務業

    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業

    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之行業,如原創有聲母帶(片)之製作、擁有著作權並向批發商、零售商或透過線上平台直接對大眾發行音樂有聲產品;同時從事音樂有聲產品製作及發行或僅從事其中一項活動,以及在錄音室或其他地方從事聲音錄製服務,亦歸入本類。但從事有聲書出版,應歸入 J305010(有聲出版業)細類。 Companies that are engaged in the sound recording and music distribution. For example, companies that are involved in the manufacture of original master recordings, and those that own the copyright and directly distribute recorded music to the public through distributors, retailers, or online platforms. Furthermore, companies that are engaged in the produc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sound recordings or carrying out any one of these business activities, and those that provide sound recording services at a recording studio or any other location, shall also be included in this category. However, companies involved in the publication of audiobooks shall be included in the J305010 (Audio Publishing) sub-category.

  • 動畫影片製作業

    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動畫影片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 電影特效製作業

    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特效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 資料處理服務業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 產品設計業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 服飾設計業

    從事服飾設計之行業。

  • 景觀、室內設計業

    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 其他設計業

    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從事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之行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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