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淤泥疏濬工程
從事421及422小類以外土木工程興建、改建、修繕等之行業,如運河、堤壩、港埠、煉油廠、港灣疏濬等工程;土地重劃工程亦歸入本類。
- 市區下水道土木工程
從事水、電、燃氣及電信等公用事業之配送線路、管道及相關建物之工程興建、改建、修繕等之行業;水井鑽鑿亦歸入本類。
- 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
包括煉油廠、室外停車場等營建。
- 不動產買賣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建材批發業
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 漆料、塗料批發業
各種油漆、油墨、塗料、光油等批發之行業。
- 油漆工程業
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電焊工程業
電焊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配管工程業
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疏濬業
抽砂、挖泥及浚渫等業務。
- 土木包工業
依營造業法之規定,在當地或毗鄰地區承攬小型綜合營繕工程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