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營建鑽探工程
從事營造工程之事前準備,如建物及結構體拆除、岩石鑿除、土方挖填等整地工程,以及基礎與結構有關之預拌混凝土、鋼構、帷幕牆、擋土支撐、外部石作等工程之行業;石油及天然氣以外之礦場非自辦準備作業亦歸入本類。
- 室內裝潢工程
包括從事符合『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之裝潢工程,如室內地毯鋪設、窗簾安裝、室內地板安裝工程等。
- 天然氣總管及市區管線營建
從事水、電、燃氣及電信等公用事業之配送線路、管道及相關建物之工程興建、改建、修繕等之行業;水井鑽鑿亦歸入本類。
- 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
包括煉油廠、室外停車場等營建。
- 土石採取業
從事土、砂、礫、石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之行業。包括陸上採土業、陸上採石業、河川砂礫採取業、濱海及海域砂礫採取業、其他土石採取業。
- 租賃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廢棄物清理業
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 資源回收業
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 放射性廢料處理服務業
從事提供技術或人力以執行放射性廢料之處理、貯存或最終處置之行業。
- 廢(污)水處理業
從事廢(污)水處理之行業。
- 環境檢測服務業
從事空氣、噪音或振動等物理性公害、水質水量、毒性化學物質、飲用水、土壤或廢棄物等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等之行業。
不包含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廢棄物處理業
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 廢棄物清除業
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 病媒防治業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
-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 老人住宅業
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 不動產租賃業
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不動產買賣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建築經理業
受託從事下列業務之行業:
一、興建計畫審查與諮詢。
二、契約鑑證。
三、不動產評估及徵信。
四、財務稽核。
五、工程進度查核及營建管理。
六、代辦履約保證手續。
七、不動產之買賣或其他清理處分事項。
八、其他有關業務之諮詢及顧問事項。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 人力派遣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能源技術服務業
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研究發展服務業
從事以自然、社會及人文科學為基礎之研究、試驗、分析及規劃,而不授學位之專門研究發展服務之行業。包括自然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社會及人文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及綜合研究發展服務業。但不包括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發。
- 生物技術服務業
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究、開發、移轉及諮詢之行業。但從事各生物技術產品之製造,則歸屬各產品之製造業。
-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依消防法規之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行業。
- 其他工程業
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 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
從事機器設備、燃料導管之保溫、保冷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核子工程業
核能輻射在醫療器材及農工業上之應用、核能工業之改善業務及輻射照射廠之設計、施工運轉、及維護等之業務。
- 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
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靜電防護及消除工程業
靜電防護及消除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鑽孔工程業
鑽孔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交通標示工程業
道路標示工程及交通安全標示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鎔爐安裝業
鎔爐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起重工程業
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防蝕、防銹工程業
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 油漆工程業
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玻璃安裝工程業
玻璃、明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室內輕鋼架工程業
室內輕鋼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門窗安裝工程業
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 室內裝潢業
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裝設工程及維護業務。
- 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
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維護。
- 電信工程業
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 電腦設備安裝業
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機械安裝業
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燃氣熱水器承裝業
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以液化石油或天然氣為燃料之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之行業。
- 噴砂工程業
噴砂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冷作工程業
冷作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電焊工程業
電焊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
交通號誌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電梯安裝工程業
電扶梯、升降機等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電纜安裝工程業
電纜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電器安裝業
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電器承裝業
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配管工程業
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氣體、液體燃料導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沙石、淤泥海拋業
沙石、淤泥海拋等業務。
- 疏濬業
抽砂、挖泥及浚渫等業務。
- 土木包工業
依營造業法之規定,在當地或毗鄰地區承攬小型綜合營繕工程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