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家用電器批發
從事家用電器及器材批發之行業;視聽設備及家用照明設備批發亦歸入本類。
- 未分類其他機械器具批發
包括自動販賣機、產業用攝影器材及相片沖印設備、洗車設備、遊樂園機械設備、非車用蓄電池等批發。
- 國產家用家具批發
從事家用家具批發之行業;廚櫃批發亦歸入本類。
- 未分類其他食品批發
包括筍干、各類澱粉(如樹薯粉、澱粉、糯米粉)等批發。
- 室內裝潢工程
包括從事符合『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之裝潢工程,如室內地毯鋪設、窗簾安裝、室內地板安裝工程等。
- 室內設計
從事室內空間規劃、配置等設計之行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 電器批發業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 機械批發業
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 食品什貨批發業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 室內裝潢業
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油漆工程業
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景觀、室內設計業
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電器安裝業
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電器承裝業
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機械安裝業
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電腦設備安裝業
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配管工程業
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五金批發業
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 水器材料批發業
從事各種水器材料如水龍頭、水管批發之行業。
- 漆料、塗料批發業
各種油漆、油墨、塗料、光油等批發之行業。
- 工業助劑批發業
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批發之行業,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等。
- 精密儀器批發業
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 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批發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 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 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零售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
(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
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
二、警報設備
(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
(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
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
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電子材料批發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 五金零售業
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 水器材料零售業
從事各種水器材料零售之行業。
- 漆料、塗料零售業
各種油漆、油墨、塗料、光油等零售之行業。
- 電器零售業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 工業助劑零售業
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零售之行業,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等。
- 電子材料零售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 精密儀器零售業
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零售之行業。
- 機械器具零售業
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 土石採取業
從事土、砂、礫、石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之行業。包括陸上採土業、陸上採石業、河川砂礫採取業、濱海及海域砂礫採取業、其他土石採取業。
- 其他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由石油副產品如瀝青、石油焦等製造建築防水材料及其他製品,而獨立經營不屬石油煉製之行業以及用煤炭煉製焦炭或壓製煤磚等行業。
- 預拌混凝土製造業
從事將水泥、混凝土粒料及摻料(輸氣劑、飛灰、爐碴等),以水充分拌合後供運至工地澆鑄用之行業。
- 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業
以水泥、砂、石、水拌合後灌至模具內凝固成型之產品製造之行業。如石綿管、石綿瓦、水泥磚、水泥樑、石綿板、水泥瓦、混凝土管、混凝土磚、水泥浴盆、水泥橋段、水泥垃圾桶、混凝土枕木、水泥空心磚、混凝土邊石、鋼筋水泥製品、預力混凝土管、預力混凝土電桿、加石綿水泥製品、預力混凝土基樁、加纖維水泥製品、混凝土柱、樑、版、預鑄混凝土人孔、手孔、預鑄混凝土隧道弓型支堡、鋼襯預力混凝土自來水管等之製造。
- 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
從事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之行業。但建築鋼筋之製造應歸入CA01020(鋼鐵軋延及擠型業)細類。
- 門窗安裝工程業
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 室內輕鋼架工程業
室內輕鋼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玻璃安裝工程業
玻璃、明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氣體、液體燃料導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電纜安裝工程業
電纜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
交通號誌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建材批發業
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 倉儲業
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
接受委託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
-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整建或維護事業。
- 不動產買賣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不動產租賃業
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 老人住宅業
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 其他設計業
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 租賃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