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蜂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食品工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215
地址台北市松江路八十七號十七樓
英文地址17F., 87 Sung Chiang Road,Taipei, Taiwan 104
登記公司、店家台灣卜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36514783
官網http://www.cptwn.com.tw
傳真機號碼02-25064137
電子郵件信箱service@cptwn.com.tw
簽證會計師2廖福銘
簽證會計師1林一帆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66365566
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2,947,900,98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87-07-27
成立日期1977-08-22
總機電話02-25077071
代理發言人謝筱芬
發言人職稱特別助理
發言人劉明哲
總經理許瑞通
董事長鄭武樾

卜蜂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5-0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522,844,625

本期淨利(淨損)(元):2,268,964,355

可分配盈餘(元):4,560,407,01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939,061,47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621,345,53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所處產業正值穩定成長階段,考量本公司資金需求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應依法提繳稅捐、彌補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數,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分派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惟每股現金股利低於新台幣○‧一元時,則將現金股利改以股票股利發放之。本公司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備註:無

卜蜂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4-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123,750,375

本期淨利(淨損)(元):1,555,379,878

可分配盈餘(元):3,554,609,96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522,844,62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31,765,34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所處產業正值穩定成長階段,考量本公司資金需求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應依法提繳稅捐、彌補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數,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分派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惟每股現金股利低於新台幣○‧一元時,則將現金股利改以股票股利發放之。本公司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備註:無

卜蜂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
增資配股經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5-09

股東會日期:111-06-2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962,322,098

本期淨利(淨損)(元):1,355,651,850

可分配盈餘(元):3,195,714,36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23,750,37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03,972,99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6,799,1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所處產業正值穩定成長階段,考量本公司資金需求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應依法提繳稅捐、彌補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數,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分派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惟每股現金股利低於新台幣○‧一元時,則將現金股利改以股票股利發放之。本公司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