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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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汽車工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1319 |
地址 | 台南市安和路二段98號 |
英文地址 | 98 AN HO ROAD.,SEC,2TAINAN,TAIWAN,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68326665 |
官網 | WWW.TYG.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6-3566055 |
電子郵件信箱 | 15469@tyg.com.tw |
簽證會計師2 | 洪國森 |
簽證會計師1 | 胡子仁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特別股 | 0 |
股票過戶機構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F |
過戶電話 | 02-66365566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5,914,770,680 |
上市日期 | 1994-12-12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成立日期 | 1967-10-30 |
總機電話 | 06-3560511 |
代理發言人 | 洪智慧 |
發言人職稱 | 處長 |
發言人 | 許芳華 |
總經理 | 吳永祥 |
董事長 | 吳永豐 |
東陽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0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9,687,363,471
本期淨利(淨損)(元):4,376,915,940
可分配盈餘(元):13,634,105,09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499,276,63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3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134,828,46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後若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餘,得並同以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及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本公司董事會得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東紅利就累積可分配盈餘提撥,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百分之四十,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東陽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9,332,978,908
本期淨利(淨損)(元):3,019,409,508
可分配盈餘(元):12,053,271,74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687,363,47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365,908,27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後若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餘,得並同以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董事會得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東紅利就累積可分配盈餘提撥,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百分之四十,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備註:0
東陽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421,764,258
本期淨利(淨損)(元):2,151,320,874
可分配盈餘(元):10,811,671,57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332,978,90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78,692,67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後若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餘,得並同以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董事會得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東紅利就累積可分配盈餘提撥,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百分之四十,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備註:無
東陽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556,405,965
本期淨利(淨損)(元):687,537,546
可分配盈餘(元):8,924,519,76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421,764,25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02,755,50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後若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餘,得並同以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董事會得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東紅利就累積可分配盈餘提撥,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百分之四十,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備註:無
汎德永業(2247)
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00號6樓
IKKA-KY(2250)
新竹縣關西鎮深坑子3-1號
怡利電(2497)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東一路37號
麗清(3346)
新北市中和區民享街4號
智伸科(4551)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102號16樓
永新-KY(4557)
嘉義市吳鳳北路381號5樓
光隆精密-KY(4581)
台中市大雅區雅潭路三段470號
聯嘉(6288)
(35053)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苗栗縣竹南鎮科東一路二號
帝寶(6605)
彰化縣鹿港鎮頭南里南勢巷20-3號
英瑞-KY(1592)
台南市安平區慶平路573號10樓
匯豐汽車(2215)
臺北市南港區成功路一段36巷20號5F
高都汽車(2218)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55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