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和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紡織纖維
股票屬性證券期貨業
股票代碼1414
地址台北市仁愛路四段376號13樓
英文地址13TH FLOOR NO376,SEC 4 JEN AI ROADTAIPEI,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東和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3141105
電子郵件信箱admsect@tungho.com.tw
官網www.tungho.com.tw
傳真機號碼(02)27060967
簽證會計師2趙永祥
簽證會計師1鄭欽宗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過戶電話(02)66365566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6樓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2,200,00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76-02-02
成立日期1959-09-11
總機電話(02)27001840
代理發言人郭彥良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張嘉亨
總經理張嘉亨
董事長蔡淑櫻

東和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11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0,598,413

本期淨利(淨損)(元):56,666,456

可分配盈餘(元):176,384,87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5,784,87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3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0,600,0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卅九條:本公司係屬於成熟型、高度競爭的傳統產業,在兼顧股東利益與公司成長的雙重需求下,採剩餘股利政策。一、股利分派條件與時機: 本公司每年度決算有盈餘時,應依法完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並提 撥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及依法令及所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再就其餘額,分配股東紅利百分之七十五以上。 二、股利額度: 為維持營運需求與每年度穩定之平衡股利,股利之發放不得高於剩餘可分配盈餘之六十%。 三、股利種類: 依據資本預算規劃及對每股盈餘之稀釋程度,每年發放之股利應適度採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方式。 以上所列股利分派條件與時機、額度及種類,僅係原則訂定,本公司得依當年度實際營運情形,並考量次一年度之資本預算規劃,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依前項第三款,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報告股東會,無須提交股東會請求承認。如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東和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29,517,793

本期淨利(淨損)(元):32,849,312

可分配盈餘(元):165,598,41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0,598,41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5,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卅九條:本公司係屬於成熟型、高度競爭的傳統產業,在兼顧股東利益與公司成長的雙重需求下,採剩餘股利政策。一、股利分派條件與時機:本公司每年度決算有盈餘時,應依法完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並提 撥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及依法令及所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再就其餘額,分配股東紅利百分之七十五以上。二、股利額度:為維持營運需求與每年度穩定之平衡股利,股利之發放不得高於剩餘可分配盈餘之六十%。 三、股利種類:依據資本預算規劃及對每股盈餘之稀釋程度,每年發放之股利應適度採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方式。以上所列股利分派條件與時機、額度及種類,僅係原則訂定,本公司得依當年度實際營運情形,並考量次一年度之資本預算規劃,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依前項第三款,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報告股東會,無須提交股東會請求承認。如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備註:無

東和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0,326,170

本期淨利(淨損)(元):104,362,881

可分配盈餘(元):199,917,79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9,517,793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卅九條:本公司係屬於成熟型、高度競爭的傳統產業,在兼顧股東利益與公司成長的雙重需求下,採剩餘股利政策。 一、股利分派條件與時機:本公司每年度決算有盈餘時,應依法完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並提撥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及依法令及所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再就其餘額,分配股東紅利百分之七十五以上。二、股利額度:為維持營運需求與每年度穩定之平衡股利,股利之發放不得高於剩餘可分配盈餘之六十%。 三、股利種類:依據資本預算規劃及對每股盈餘之稀釋程度,每年發放之股利應適度採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方式。 以上所列股利分派條件與時機、額度及種類,僅係原則訂定,本公司得依當年度實際營運情形,並考量次一年度之資本預算規劃,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依前項第三款,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報告股東會,無須提交股東會請求承認。如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0,400,0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2000000

備註:無

東和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4-29

股東會日期:111-06-1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90,643,504

本期淨利(淨損)(元):142,503,181

可分配盈餘(元):228,686,17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0,326,17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38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18,36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卅九條:本公司係屬於成熟型、高度競爭的傳統產業,在兼顧股東利益與公司成長的雙重需求下,採剩餘股利政策。一、股利分派條件與時機:本公司每年度決算有盈餘時,應依法完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並提撥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及依法令及所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再就其餘額,分配股東紅利百分之七十五以上。二、股利額度:為維持營運需求與每年度穩定之平衡股利,股利之發放不得高於剩餘可分配盈餘之六十%。三、股利種類:依據資本預算規劃及對每股盈餘之稀釋程度,每年發放之股利應適度採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方式。以上所列股利分派條件與時機、額度及種類,僅係原則訂定,本公司得依當年度實際營運情形,並考量次一年度之資本預算規劃,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