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盛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紡織纖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455
地址台北市西寧北路七十號二樓
英文地址2ND FL 70 SHI-NING N RD.TAIPEI,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43295237
官網www.zigsheng.com
電子郵件信箱jason_kuo@zigsheng.com
傳真機號碼02-25503740
簽證會計師2林志隆
簽證會計師1蕭英嘉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過戶電話02-27023999
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5,316,883,8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3-10-07
成立日期1969-08-18
總機電話02-25557151
代理發言人郭世誠 顏仲梓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蘇百煌
總經理蘇百煌
董事長葉守焞

集盛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8

股東會日期:113-06-0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9,079,311

本期淨利(淨損)(元):-240,155,855

可分配盈餘(元):-73,037,43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六條:公司年度結算如有獲利,應先提撥百分之二為員工酬勞,且以百分之三為上限提撥董事酬勞金,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分派之決議,應經由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後行之,並提報股東會。當年度董事酬勞金發放比率之決定,應由公司薪酬委員會提出建議後,送交董事會決議之。

備註:

集盛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0

股東會日期:112-06-0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46,281,498

本期淨利(淨損)(元):-281,793,744

可分配盈餘(元):169,079,31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9,079,31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1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3,168,83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六條:公司年度結算如有獲利,應先提撥百分之二為員工酬勞,且以百分之三為上限提撥董事酬勞金,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分派之決議,應經由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後行之,並提報股東會。當年度董事酬勞金發放比率之決定,應由公司薪酬委員會提出建議後,送交董事會決議之。

備註:

集盛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1

股東會日期:111-06-0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3,878,080

本期淨利(淨損)(元):920,076,872

可分配盈餘(元):871,632,20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46,281,49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25,350,70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六條之一: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所得稅、彌補累積虧損,次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