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鼎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汽車工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524
地址338桃園市蘆竹區內溪路48號
英文地址No.48, Nieh Hsi Road, Luchu Dist.,Taoyuan City, 338,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耿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081250
官網www.gordon.com.tw
電子郵件信箱as3@gordon.com.tw
傳真機號碼886-3-3244255
簽證會計師2賴家裕
簽證會計師1曾國富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過戶電話02-27035000
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653,103,97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8-10-30
成立日期1986-03-13
總機電話03-3244011
代理發言人陳健榮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室經理
發言人李庭祥
總經理李茂源
董事長李茂源

耿鼎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41,254,519

本期淨利(淨損)(元):351,560,547

可分配盈餘(元):757,029,78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42,126,27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3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14,903,51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再依證券交易法及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餘額,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再行分派股東紅利,股東紅利之發放就累積未分配盈餘中提撥,提撥之數額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10%。前述盈餘分派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前項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本公司正處營業成長期,為因應業務規模持續擴充,股利種類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東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備註:無

耿鼎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03,903,953

本期淨利(淨損)(元):336,445,166

可分配盈餘(元):606,564,91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41,254,51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65,310,397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再依證券交易法及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餘額,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再行分派股東紅利,股東紅利之發放就累積未分配盈餘中提撥,提撥之數額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10%。前述盈餘分派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前項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本公司正處營業成長期,為因應業務規模持續擴充,股利種類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東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耿鼎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1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96,102,047

本期淨利(淨損)(元):62,083,043

可分配盈餘(元):353,497,07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03,903,95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9,593,11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再依證券交易法及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餘額,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再行分派股東紅利,股東紅利之發放就累積未分配盈餘中提撥,提撥之數額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10%。前述盈餘分派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前項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本公司正處營業成長期,為因應業務規模持續擴充,股利種類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東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