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隆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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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電機機械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1537 |
地址 | 南投市自立三路6號 |
英文地址 | NO.6.TZU-LI 3 RD.NANTOU CITY,TAIWAN,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廣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23556563 |
官網 | www.klb.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vincent@mail.klb.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49-2255139 |
簽證會計師2 | 吳松源 |
簽證會計師1 | 徐建業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100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
過戶電話 | 02-23892999 |
股票過戶機構 |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實收資本額 | 820,663,940 |
上市日期 | 2002-01-22 |
成立日期 | 1990-01-25 |
總機電話 | 049-2254777 |
代理發言人 | 洪相正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 | 劉晃瑋 |
總經理 | 李瑞勳 |
董事長 | 李耀銘 |
廣隆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5
股東會日期:113-06-1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45,644,381
本期淨利(淨損)(元):609,101,768
可分配盈餘(元):1,396,165,00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22,163,64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7.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74,001,35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二條:為激勵員工及經營團隊,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分派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二,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五。 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方式分派時,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 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第二十二條之一: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應依法提繳稅捐、彌補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另依相關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由於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考量股東利益財務結構與公司長遠發展,股東紅利之總額應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八十,其中現金紅利應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十。
備註:
廣隆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4
股東會日期:112-06-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71,691,626
本期淨利(淨損)(元):881,574,536
可分配盈餘(元):1,665,010,32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45,644,38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19,365,94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二條:為激勵員工及經營團隊,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分派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二,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五。 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方式分派時,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 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第二十二條之一: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應依法提繳稅捐、彌補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另依相關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由於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考量股東利益財務結構與公司長遠發展,股東紅利之總額應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八十,其中現金紅利應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十。
備註:
廣隆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2
股東會日期:111-06-1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92,064,029
本期淨利(淨損)(元):620,037,685
可分配盈餘(元):1,244,892,18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71,691,62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7.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73,200,55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二條:為激勵員工及經營團隊,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分派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二,董監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五。 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方式分派時,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 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第二十二條之一: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應依法提繳稅捐、彌補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依相關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由於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考量股東利益財務結構與公司長遠發展,股東紅利之總額應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八十,其中現金紅利應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十。
備註:
和勤(1586)
彰化縣伸港鄉興工路40號
駿吉-KY(1591)
P.O. B 10240, 4th Floor, Harbour Place, 103 South Church St.
宏佳騰(1599)
台南市山上區南洲里南洲41號
世德(2066)
高雄市大寮區(831)大發工業區華西路20號
嘉鋼(2067)
(62155)嘉義縣民雄鄉民雄工業區成功二街21號
精湛(2070)
高雄市湖內區忠孝街110巷58號
泰茂(2230)
(72046)台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實踐街10號
謚源(2235)
33378桃園市龜山區大華里頂湖路24號
精確(3162)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二鄰中興路938號
公準(3178)
814 高雄市仁武區五和里八德二路168號
至寶電(3226)
台南市永康區環工路75號
彬台(3379)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08號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