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桐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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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化學工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1714 |
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竹工二巷1號 |
英文地址 | No.1, Zhugong 2nd Ln., Renwu Dist.,Kaohsiung City,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和桐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2526607 |
電子郵件信箱 | lin@htgroup.com.tw |
官網 | www.htgroup.com.tw |
傳真機號碼 | 89769269 |
簽證會計師2 | 黃金連 |
簽證會計師1 | 賴宗羲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六號1樓 |
過戶電話 | 89769289 |
股票過戶機構 | 和桐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10,168,248,08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1991-08-30 |
成立日期 | 1980-08-01 |
總機電話 | 89769268 |
代理發言人 | 廖淑惠 |
發言人職稱 | 會計部資深經理 |
發言人 | 林惠燕 |
總經理 | 陳怡如 |
董事長 | 張立秋 |
和桐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5-08
股東會日期:113-06-1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973,799,280
本期淨利(淨損)(元):599,061,932
可分配盈餘(元):1,054,536,65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49,489,21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05,047,44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 廿九 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之員工酬勞及百分之三以下之董監事酬勞。如尚有累積虧損時,應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所稱當年度獲利,係指年度本公司稅前利益扣除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發給現金或股票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及分配方式授權董事會決定之。第廿九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依法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如尚有餘額儘先分配股息,股息以百分之十為限,分配後之餘額再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第 卅 條 本公司股利發放以當年度獲利情形,考量未來資金需求及永續之經營發展,本公司得依整體資本支出規劃考量依據。至於股利分派,現金股利發放比率以不低於百分之十為原則,如當年度有擴充建廠或未來之投資計劃需資金時,得全部以股票股利分派之。
備註:
和桐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5
股東會日期:112-06-2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94,521,551
本期淨利(淨損)(元):370,225,233
可分配盈餘(元):1,075,481,76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73,799,28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 廿九 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之員工酬勞及百分之三以下之董監事酬勞。如尚有累積虧損時,應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所稱當年度獲利,係指年度本公司稅前利益扣除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發給現金或股票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及分配方式授權董事會決定之。第廿九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依法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如尚有餘額儘先分配股息,股息以百分之十為限,分配後之餘額再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第 卅 條 本公司股利發放以當年度獲利情形,考量未來資金需求及永續之經營發展,本公司得依整體資本支出規劃考量依據。至於股利分派,現金股利發放比率以不低於百分之十為原則,如當年度有擴充建廠或未來之投資計劃需資金時,得全部以股票股利分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1,682,481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備註:
和桐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6
股東會日期:111-06-2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00,920,000
本期淨利(淨損)(元):722,745,602
可分配盈餘(元):1,621,587,97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94,521,55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2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27,066,41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 廿九 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之員工酬勞及百分之三以下之董監事酬勞。如尚有累積虧損時,應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所稱當年度獲利,係指年度本公司稅前利益扣除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發給現金或股票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及分配方式授權董事會決定之。第廿九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依法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如尚有餘額儘先分配股息,股息以百分之十為限,分配後之餘額再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第 卅 條 本公司股利發放以當年度獲利情形,考量未來資金需求及永續之經營發展,本公司得依整體資本支出規劃考量依據。至於股利分派,現金股利發放比率以不低於百分之十為原則,如當年度有擴充建廠或未來之投資計劃需資金時,得全部以股票股利分派之。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