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禎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化學工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725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五十四號三樓之三
英文地址3-3FL.,NO.54,SEC.4,MIN SHENG EAST ROADTAIPEI,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元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2132033
官網http://www.yuanjen.com/
電子郵件信箱042@yuanjen.com.tw
傳真機號碼02-27187995
簽證會計師2張淳儀
簽證會計師1張耿禧
過戶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五十四號四樓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27186425
特別股0
股票過戶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股務代理部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818,299,78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0-09-11
成立日期1977-07-20
總機電話(02)27172222
代理發言人李文堯
發言人職稱協理
發言人張慶農
總經理徐振隆
董事長許元禎

元禎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39,718,842

本期淨利(淨損)(元):200,469,266

可分配盈餘(元):624,807,80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70,252,32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4,555,481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為維持營運持續成長,擴充規模創造競爭優勢,並兼顧相關法規,董事會擬定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時,應就每年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後,再分派股東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且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分派總額10%。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二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備註:無。

元禎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85,802,429

本期淨利(淨損)(元):253,823,802

可分配盈餘(元):621,548,82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39,718,84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為維持營運持續成長,擴充規模創造競爭優勢,並兼顧相關法規,董事會擬定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時,應就每年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後,再分派股東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且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分派總額10%。  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二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81,829,978

備註:無。

元禎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44,505,924

本期淨利(淨損)(元):319,140,326

可分配盈餘(元):609,453,30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85,802,42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23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23,650,87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為維持營運持續成長,擴充規模創造競爭優勢,並兼顧相關法規,董事會擬定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時,應就每年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後,再分派股東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且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分派總額10%。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二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