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鼎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生技醫療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733
地址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巿力行五路七號
英文地址No.7,Li-Hsin Rd.V, Hsinchu Science Park,Hsinchu,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五鼎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6130182
官網www.apexbio.com.tw
電子郵件信箱info@apexbio.com
傳真機號碼03567-8302
簽證會計師2黃裕峰
簽證會計師1張雅芸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過戶電話02-25048125
股票過戶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999,501,92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1-09-17
成立日期1997-12-02
總機電話03-5641952
代理發言人朱營祥
發言人職稱管理部副總
發言人吳純慧
總經理沈燕士
董事長沈燕士

五鼎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3,808,840

本期淨利(淨損)(元):115,783,107

可分配盈餘(元):190,779,59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0,834,38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1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9,945,21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則加計上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為累積可供分配盈餘。分派股利之政策主要考量公司未來擴展營運規模及現金流量之需,並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與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股東紅利應為累積可供分配盈餘50%以上,其中現金股利部份不得低於股利分配總數之20%,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上述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分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應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第一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本期稅前淨利,應提撥不低於3%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1%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

五鼎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4,954,722

本期淨利(淨損)(元):181,784,835

可分配盈餘(元):223,739,10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3,808,84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4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9,930,269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則加計上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為累積可供分配盈餘。分派股利之政策主要考量公司未來擴展營運規模及現金流量之需,並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與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股東紅利應為累積可供分配盈餘50%以上,其中現金股利部份不得低於股利分配總數之20%,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上述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分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應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第一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本期稅前淨利,應提撥不低於3%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1%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五鼎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8

股東會日期:111-05-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10,244

本期淨利(淨損)(元):202,224,070

可分配盈餘(元):184,889,97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4,954,72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3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9,935,25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則加計上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為累積可供分配盈餘。分派股利之政策主要考量公司未來擴展營運規模及現金流量之需,並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與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股東紅利應為累積可供分配盈餘50%以上,其中現金股利部份不得低於股利分配總數之20%,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本期稅前淨利,應提撥不低於3%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1%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