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軍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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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玻璃陶瓷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1806 |
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大埔里竹篙厝200-7號 |
英文地址 | NO.200-7,Zhugaocuo,Dapu Li 13 Lin,Zhunan Town,Miaoli Hsien,Taiwan,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冠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49701774 |
官網 | http://group.champion.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wenny@mail.champion.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37-583101 |
簽證會計師2 | 池世欽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 |
簽證會計師1 | 陳宗哲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電話 | 02-23816288 |
股票過戶機構 | 永豐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3,904,038,7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1992-09-29 |
成立日期 | 1972-11-24 |
總機電話 | 037-583775 |
代理發言人 | 林孟瑜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 | 廖蕙儀 |
總經理 | 林榮德 |
董事長 | 林榮德 |
冠軍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4-26
股東會日期:113-06-1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97,711,347
本期淨利(淨損)(元):409,183
可分配盈餘(元):294,152,51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94,152,51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3%~5%為員工酬勞,以及不高於1.5%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計虧損時,應預先保留擬補數額。前項所稱之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第十九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往年虧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除分派股息,如上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第十九條之二: 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成熟,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為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且基於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營運規劃等,得由董事會依當時營運狀況、兼顧股東權益、平衡股利政策及資金需求規劃等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之方式發放,惟股票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50%)。
備註:
冠軍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8
股東會日期:112-06-1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70,891,829
本期淨利(淨損)(元):-188,243,135
可分配盈餘(元):297,711,34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97,711,34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3%~5%為員工酬勞,以及不高於1.5%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計虧損時,應預先保留擬補數額。前項所稱之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第十九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往年虧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除分派股息,如上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第十九條之二: 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成熟,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為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且基於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營運規劃等,得由董事會依當時營運狀況、兼顧股東權益、平衡股利政策及資金需求規劃等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之方式發放,惟股票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50%)。
備註:
冠軍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8
股東會日期:111-06-2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4,146,142
本期淨利(淨損)(元):991,496,590
可分配盈餘(元):904,673,90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70,891,82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33,782,07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3%~5%為員工酬勞,以及不高於1.5%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計虧損時,應預先保留擬補數額。前項所稱之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第十九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往年虧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除分派股息,如上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第十九條之二: 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成熟,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為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且基於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營運規劃等,得由董事會依當時營運狀況、兼顧股東權益、平衡股利政策及資金需求規劃等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之方式發放,惟股票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5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