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軍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玻璃陶瓷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806
地址苗栗縣竹南鎮大埔里竹篙厝200-7號
英文地址NO.200-7,Zhugaocuo,Dapu Li 13 Lin,Zhunan Town,Miaoli Hsien,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冠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49701774
官網http://group.champion.com.tw
電子郵件信箱wenny@mail.champion.com.tw
傳真機號碼037-583101
簽證會計師2池世欽
過戶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
簽證會計師1陳宗哲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23816288
股票過戶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3,904,038,7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2-09-29
成立日期1972-11-24
總機電話037-583775
代理發言人林孟瑜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廖蕙儀
總經理林榮德
董事長林榮德

冠軍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4-26

股東會日期:113-06-1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97,711,347

本期淨利(淨損)(元):409,183

可分配盈餘(元):294,152,51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94,152,51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3%~5%為員工酬勞,以及不高於1.5%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計虧損時,應預先保留擬補數額。前項所稱之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第十九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往年虧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除分派股息,如上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第十九條之二: 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成熟,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為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且基於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營運規劃等,得由董事會依當時營運狀況、兼顧股東權益、平衡股利政策及資金需求規劃等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之方式發放,惟股票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50%)。

備註:

冠軍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8

股東會日期:112-06-1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70,891,829

本期淨利(淨損)(元):-188,243,135

可分配盈餘(元):297,711,34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97,711,34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3%~5%為員工酬勞,以及不高於1.5%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計虧損時,應預先保留擬補數額。前項所稱之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第十九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往年虧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除分派股息,如上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第十九條之二: 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成熟,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為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且基於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營運規劃等,得由董事會依當時營運狀況、兼顧股東權益、平衡股利政策及資金需求規劃等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之方式發放,惟股票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50%)。

備註:

冠軍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8

股東會日期:111-06-2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4,146,142

本期淨利(淨損)(元):991,496,590

可分配盈餘(元):904,673,90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70,891,82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33,782,07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3%~5%為員工酬勞,以及不高於1.5%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計虧損時,應預先保留擬補數額。前項所稱之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第十九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往年虧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除分派股息,如上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第十九條之二: 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成熟,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為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且基於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營運規劃等,得由董事會依當時營運狀況、兼顧股東權益、平衡股利政策及資金需求規劃等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之方式發放,惟股票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5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