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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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鋼鐵工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002 |
地址 | 高市小港區中鋼路1號 |
英文地址 | No.1,Chung Kang RoadKaohsiung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30414175 |
官網 | http://www.csc.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f1000@mail.csc.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7-8022511 |
簽證會計師2 | 柯志賢 |
簽證會計師1 | 許瑞軒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2號5樓 |
過戶電話 | 02-23892999 |
股票過戶機構 |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38267999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157,731,289,96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1974-12-26 |
成立日期 | 1971-12-03 |
總機電話 | 07-8021111 |
代理發言人 | 楊岳崑等8位 |
發言人職稱 | 執行副總經理 |
發言人 | 黃建智 |
總經理 | 王錫欽 |
董事長 | 翁朝棟 |
中鋼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9
股東會日期:113-06-1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8,002,966,222
本期淨利(淨損)(元):1,681,678,668
可分配盈餘(元):19,478,558,72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3,970,282,17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454,701,34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於完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後,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次按票面額百分之十四分派特別股股息,並至多按票面額百分之十四分派普通股紅利;如尚有可分派之盈餘,按各特別股及普通股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再分派紅利。本公司必要時,得經股東會決議,於分派特別股股息後,先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或酌予保留盈餘。如某一年度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時,上述應優先分派而未分派之特別股股息,應累積於以後年度有盈餘時,儘先補足之。每當分配年度盈餘時,得考量財務狀況及其他經營面之因素,在符合法令規定下,就各項公積,分派全部或一部分。本公司企業生命期正值穩定成長階段,前項股息及股東紅利之分派,分配現金不低於百分之七十五,分配股票不高於百分之二十五。
備註:
中鋼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4
股東會日期:112-06-1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535,437,312
本期淨利(淨損)(元):17,783,774,674
可分配盈餘(元):33,791,402,41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8,002,966,22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734,860,997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於完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後,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次按票面額百分之十四分派特別股股息,並至多按票面額百分之十四分派普通股紅利;如尚有可分派之盈餘,按各特別股及普通股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再分派紅利。本公司必要時,得經股東會決議,於分派特別股股息後,先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或酌予保留盈餘。如某一年度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時,上述應優先分派而未分派之特別股股息,應累積於以後年度有盈餘時,儘先補足之。每當分配年度盈餘時,得考量財務狀況及其他經營面之因素,在符合法令規定下,就各項公積,分派全部或一部分。本公司企業生命期正值穩定成長階段,前項股息及股東紅利之分派,分配現金不低於百分之七十五,分配股票不高於百分之二十五。
備註:
中鋼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5
股東會日期:111-06-1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9,316,980,117
本期淨利(淨損)(元):62,053,033,273
可分配盈餘(元):65,432,137,2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535,437,31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1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8,778,069,091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於完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後,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次按票面額百分之十四分派特別股股息,並至多按票面額百分之十四分派普通股紅利;如尚有可分派之盈餘,按各特別股及普通股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再分派紅利。本公司必要時,得經股東會決議,於分派特別股股息後,先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或酌予保留盈餘。如某一年度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時,上述應優先分派而未分派之特別股股息,應累積於以後年度有盈餘時,儘先補足之。每當分配年度盈餘時,得考量財務狀況及其他經營面之因素,在符合法令規定下,就各項公積,分派全部或一部分。本公司企業生命期正值穩定成長階段,前項股息及股東紅利之分派,分配現金不低於百分之七十五,分配股票不高於百分之二十五。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