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餘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鋼鐵工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029
地址高雄市小港區中林路11號
英文地址No.11, Chung Lin Rd., Hsiao Kang,Kaohsiung, 81260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盛餘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9837539
官網www.shengyusteel.com
電子郵件信箱fa@shengyusteel.com
傳真機號碼(07)871-8014
簽證會計師2劉裕祥
簽證會計師1郭麗園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過戶電話(02)2504-8125
股票過戶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3,211,80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7-01-11
成立日期1973-05-19
總機電話(07)871-9000
代理發言人吳明鴻,陳景熙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許清俊
總經理許清俊
董事長北村宗一

盛餘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772,552,293

本期淨利(淨損)(元):627,345,237

可分配盈餘(元):3,281,186,72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879,711,72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2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01,475,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章程第廿五條本公司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本期稅前淨利,應提撥不低於千分之一(0.1%)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三(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兩項酬勞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有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本公司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及法定盈餘公積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股利政策如下:(1) 本公司目前所處環境尚具成長性,將掌握經濟環境以求永續經營。且本公司股利政策,係由公司參酌未來及實際營運狀況,並著眼於股利之穩定性與成長性。(2) 股東紅利就累積可分配盈餘提撥,其中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五十 (50%)。(3) 股東紅利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不低於股東紅利發放總額的百分之九十。 

備註:無

盛餘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530,909,618

本期淨利(淨損)(元):505,179,628

可分配盈餘(元):3,103,367,69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772,552,29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3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30,815,4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章程第廿五條本公司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本期稅前淨利,應提撥不低於千分之一(0.1%)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三(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兩項酬勞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有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本公司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及法定盈餘公積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股利政策如下:(1) 本公司目前所處環境尚具成長性,將掌握經濟環境以求永續經營。且本公司股利政策,係由公司參酌未來及實際營運狀況,並著眼於股利之穩定性與成長性。(2) 股東紅利就累積可分配盈餘提撥,其中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五十 (50%)。(3) 股東紅利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不低於股東紅利發放總額的百分之九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盛餘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1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264,033,615

本期淨利(淨損)(元):1,264,065,809

可分配盈餘(元):3,349,918,61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530,909,61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19,009,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章程第廿五條本公司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本期稅前淨利,應提撥不低於千分之一(0.1%)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三(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兩項酬勞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有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本公司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及法定盈餘公積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股利政策如下:(1) 本公司目前所處環境尚具成長性,將掌握經濟環境以求永續經營。且本公司股利政策,係由公司參酌未來及實際營運狀況,並著眼於股利之穩定性與成長性。(2) 股東紅利就累積可分配盈餘提撥,其中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五十 (50%)。(3) 股東紅利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不低於股東紅利發放總額的百分之九十。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