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帝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橡膠工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108
地址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九號
英文地址NO.9,INDUSTRIAL 1ST ROAD LIN-YUAN DISTRICTKAOHSIUNG CITY,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南帝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2209807
官網www.nantex.com.tw
電子郵件信箱nantex@nantex.com.tw
傳真機號碼(07)6424828
簽證會計師2林姿妤
簽證會計師1林永智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F
過戶電話(02)27463797
股票過戶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4,924,166,59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2-10-27
成立日期1979-01-10
總機電話(07)6413621
代理發言人葉榮義
發言人職稱協理
發言人黃勝仲
總經理許建祝
董事長楊東源

南帝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540,596,170

本期淨利(淨損)(元):714,039,102

可分配盈餘(元):6,197,483,59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705,066,93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92,416,65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章程第31條: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與國內外整體經濟息息相關、產業成長週期正值成長至成熟期階段,董事會對於盈餘分配議案之擬具,應考量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之需求並衡量以盈餘支應資金需求之必要性,以決定盈餘保留或分配之數額及以現金方式分配股東股息或紅利之金額。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並依法提列或回轉特別盈餘公積後,為本期可供分配數,再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為累積可分配盈餘。股東紅利應不低於本期可分配數之20%,現金股利比率不低於當年度股利分配總額之30%,由董事會依據未來業務或轉投資需要等相關因素,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法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備註:無

南帝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380,518,635

本期淨利(淨損)(元):1,192,631,542

可分配盈餘(元):6,525,429,48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540,596,17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84,833,31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章程第31條: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與國內外整體經濟息息相關、產業成長週期正值成長至成熟期階段,董事會對於盈餘分配議案之擬具,應考量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之需求並衡量以盈餘支應資金需求之必要性,以決定盈餘保留或分配之數額及以現金方式分配股東股息或紅利之金額。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並依法提列或回轉特別盈餘公積後,為本期可供分配數,再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為累積可分配盈餘。股東紅利應不低於本期可分配數之20%,現金股利比率不低於當年度股利分配總額之30%,由董事會依據未來業務或轉投資需要等相關因素,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法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備註:無

南帝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192,985,914

本期淨利(淨損)(元):7,346,499,400

可分配盈餘(元):8,827,435,24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380,518,63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7.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446,916,61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章程第31條: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與國內外整體經濟息息相關、產業成長週期正值成長至成熟期階段,董事會對於盈餘分配議案之擬具,應考量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之需求並衡量以盈餘支應資金需求之必要性,以決定盈餘保留或分配之數額及以現金方式分配股東股息或紅利之金額。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並依法提列或回轉特別盈餘公積後,為本期可供分配數,再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為累積可分配盈餘。股東紅利應不低於本期可分配數之20%,現金股利比率不低於當年度股利分配總額之30%,由董事會依據未來業務或轉投資需要等相關因素,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法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