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船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航運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208
地址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3號
英文地址3, Jhonggang RoadHsiao Kang District, Kaohsiung.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4695235
官網http://www.csbcnet.com.tw
電子郵件信箱1588@csbcnet.com.tw
傳真機號碼07-8020805
簽證會計師2吳建志
簽證會計師1王國華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10047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過戶電話02-2361-1300
股票過戶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60000000
實收資本額9,317,872,96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8-12-22
成立日期1973-11-07
總機電話07-8059888
代理發言人高建一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周志明
總經理魏正賜
董事長鄭文隆

台船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871,432,332

本期淨利(淨損)(元):-4,030,606,539

可分配盈餘(元):-6,859,930,16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859,930,16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如尚有餘額應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則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董事會得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本公司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情形,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之需求,就前項可分配盈餘提撥百分之十以上分派股息及股東紅利,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備註:無

台船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3,526,767,802

可分配盈餘(元):-2,871,432,33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871,432,33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如尚有餘額應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則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董事會得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本公司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情形,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之需求,就前項可分配盈餘提撥百分之十以上分派股息及股東紅利,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備註:無

台船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986,017,027

股東會日期:

本期淨利(淨損)(元):13,234,849

可分配盈餘(元):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如尚有餘額應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則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董事會得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本公司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情形,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之需求,就前項可分配盈餘提撥百分之十以上分派股息及股東紅利,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