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正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半導體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302
地址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71號
英文地址71, Zhongshan Rd., Tucheng Dist.,New Taipei City,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4982433
官網www.rectron.com.tw
電子郵件信箱annielin@rectron.com.tw
傳真機號碼02-28816935
簽證會計師2賴麗真
簽證會計師1池世欽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5樓
過戶電話02-25288988
股票過戶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663,028,81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85-01-15
成立日期1976-01-23
總機電話02-28801122
代理發言人王作慈
發言人職稱總管理處副總經理
發言人林瑞萍
總經理林怡岑
董事長林怡岑

麗正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5

股東會日期:113-06-2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971,208

本期淨利(淨損)(元):86,868,570

可分配盈餘(元):51,903,37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49,48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1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1,553,89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公司得依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考量,以不低於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分配股東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3%時,得不予分配;前項股利發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為之,盈餘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分派,惟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前項分派之股東紅利,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麗正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4

股東會日期:112-06-1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44,655

本期淨利(淨損)(元):176,100,337

可分配盈餘(元):134,013,51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71,20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3,042,305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公司得依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考量,以不低於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分配股東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3%時,得不予分配;前項股利發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為之,盈餘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分派,惟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前項分派之股東紅利,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

麗正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31

股東會日期:111-06-2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6,677

本期淨利(淨損)(元):84,971,835

可分配盈餘(元):100,544,65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44,65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0131249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0,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公司得依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考量,以不低於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分配股東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3%時,得不予分配;前項股利發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為之,盈餘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分派,惟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