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通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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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電子零組件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313 |
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814巷91號 |
英文地址 | No. 91, Ln. 814, Daxin Rd., Shin-juang Vil. Luzhu Dist.,Taoyuan City,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04401392 |
官網 | www.compeq.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tw2313@compeq.com. |
傳真機號碼 | (03)3138150 |
簽證會計師2 | 曾國富 |
簽證會計師1 | 吳欣亮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樓B1 |
過戶電話 | (02)25048125 |
股票過戶機構 | 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11,918,205,89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1990-07-24 |
成立日期 | 1973-08-30 |
總機電話 | (03)3231111 |
代理發言人 | 林而群 |
發言人職稱 | 執行副總裁 |
發言人 | 陳嘉懃 |
總經理 | 江培琨 |
董事長 | 江培琨 |
華通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0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0,011,028,407
本期淨利(淨損)(元):5,599,095,563
可分配盈餘(元):25,418,476,90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2,558,107,49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4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860,369,41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依法彌補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為當年度可分派盈餘。當年度可分派盈餘連同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依下列原則分派:一、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為科技產業,為考量健全公司財務結構、營運盈餘之狀況及未來擴展營運規模之需要,擬採剩餘股利政策,以健全公司之成長與永續經營。二、本公司得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獲利能力、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由董事會擬具分派盈餘與否之方案,由股東會決議之。於分派盈餘時,就可供分配之盈餘提撥,提撥之數額以不低於當年度可分派盈餘的百分之十為原則。三、本公司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其中現金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華通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8,402,073,332
本期淨利(淨損)(元):4,168,375,223
可分配盈餘(元):21,798,759,29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0,011,028,40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787,730,88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依法彌補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為當年度可分派盈餘。當年度可分派盈餘連同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依下列原則分派:一、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為科技產業,為考量健全公司財務結構、營運盈餘之狀況及未來擴展營運規模之需要,擬採剩餘股利政策,以健全公司之成長與永續經營。二、本公司得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獲利能力、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由董事會擬具分派盈餘與否之方案,由股東會決議之。於分派盈餘時,就可供分配之盈餘提撥,提撥之數額以不低於當年度可分派盈餘的百分之十為原則。三、本公司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其中現金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華通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991,156,802
本期淨利(淨損)(元):8,000,976,738
可分配盈餘(元):21,619,988,92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8,402,073,33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7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217,915,59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依法彌補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為當年度可分派盈餘。當年度可分派盈餘連同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依下列原則分派:一、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為科技產業,為考量健全公司財務結構、營運盈餘之狀況及未來擴展營運規模之需要,擬採剩餘股利政策,以健全公司之成長與永續經營。二、本公司得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獲利能力、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由董事會擬具分派盈餘與否之方案,由股東會決議之。於分派盈餘時,就可供分配之盈餘提撥,提撥之數額以不低於當年度可分派盈餘的百分之十為原則。三、本公司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其中現金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華通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1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624,097,352
本期淨利(淨損)(元):5,140,037,359
可分配盈餘(元):16,136,433,86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3,991,156,80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145,277,06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依法彌補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為當年度可分派盈餘。當年度可分派盈餘連同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依下列原則分派:一、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為科技產業,為考量健全公司財務結構、營運盈餘之狀況及未來擴展營運規模之需要,擬採剩餘股利政策,以健全公司之成長與永續經營。二、本公司得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獲利能力、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由董事會擬具分派盈餘與否之方案,由股東會決議之。於分派盈餘時,就可供分配之盈餘提撥,提撥之數額以不低於當年度可分派盈餘的百分之十為原則。三、本公司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其中現金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