錸德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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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光電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349 |
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42號 |
英文地址 | NO.42 KUANGFU N.RD HSINCHU INDUSTRIAL PARKHSINCHU COUNTY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23218873 |
官網 | http://www.ritek.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personal@ritek.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3-5979963 |
簽證會計師2 | 邱琬茹 |
簽證會計師1 | 徐榮煌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https://www.tssco.com.tw/ |
過戶電話 | 02-25048125 |
股票過戶機構 | 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6,936,796,63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1996-04-23 |
成立日期 | 1988-12-29 |
總機電話 | 03-5985696 |
代理發言人 | 吳孟翰、潘燕民 |
發言人職稱 | 執行長 |
發言人 | 王鼎章 |
總經理 | 王鼎章 |
董事長 | 葉垂景 |
錸德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後若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金,及就當年度發生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優先分派特別股股息,如尚有餘額就其中再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四為董監事酬勞;本公司分配員工紅利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依本公司人事相關規章辦理。其餘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提撥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做為股東股利,其中現金股利所佔比例依公司對來年盈餘成長性、資本預算規劃在不超過二分之一的範圍內詳加評估,以決定現金股利所佔比例。前述股利提撥之比率及現金股利所占比率得視當年度公司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如有前一年度累積或當年度發生但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股東權益減項,應自前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提撥供分派股東股利前先行扣除。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867,974,156
可分配盈餘(元):-1,867,974,156
本期淨利(淨損)(元):-303,314,25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563,902,799
股東會日期:113-06-24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備註: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錸德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5
股東會日期:112-06-1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88,555,214
本期淨利(淨損)(元):-149,266,722
可分配盈餘(元):-1,563,902,79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563,902,79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後若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金,及就當年度發生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優先分派特別股股息,如尚有餘額就其中再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四為董監事酬勞;本公司分配員工紅利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依本公司人事相關規章辦理。其餘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提撥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做為股東股利,其中現金股利所佔比例依公司對來年盈餘成長性、資本預算規劃在不超過二分之一的範圍內詳加評估,以決定現金股利所佔比例。前述股利提撥之比率及現金股利所占比率得視當年度公司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如有前一年度累積或當年度發生但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股東權益減項,應自前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提撥供分派股東股利前先行扣除。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錸德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5
股東會日期:111-06-1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0
可分配盈餘(元):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後若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金,及就當年度發生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優先分派特別股股息,如尚有餘額就其中再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四為董監事酬勞;本公司分配員工紅利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依本公司人事相關規章辦理。其餘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提撥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做為股東股利,其中現金股利所佔比例依公司對來年盈餘成長性、資本預算規劃在不超過二分之一的範圍內詳加評估,以決定現金股利所佔比例。前述股利提撥之比率及現金股利所占比率得視當年度公司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如有前一年度累積或當年度發生但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股東權益減項,應自前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提撥供分派股東股利前先行扣除。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