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統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半導體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363
地址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180號
英文地址No.180,Sec.2,Gongdaowu Rd.,HSIN CHU,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矽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099202
官網www.sis.com
傳真機號碼(03)5711479
電子郵件信箱support@sis.com
簽證會計師2許新民
簽證會計師1胡慎緁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23268818
過戶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股票過戶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7,495,893,56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7-08-01
成立日期1987-08-26
總機電話(03)5166000
代理發言人許時中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
發言人簡誠謙
總經理許時中
董事長簡誠謙

矽統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6

股東會日期:113-05-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583,075,207

本期淨利(淨損)(元):571,261,536

可分配盈餘(元):3,466,599,77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241,722,96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24,876,80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扣除稅捐、彌補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金,並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其餘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公司盈餘不足時不得以本作息。

備註:

矽統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2

股東會日期:112-06-0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558,715,514

本期淨利(淨損)(元):483,656,432

可分配盈餘(元):2,332,664,56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583,075,20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49,589,35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扣除稅捐、彌補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金,並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其餘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公司盈餘不足時不得以本作息。

備註:

矽統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0

股東會日期:111-06-2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545,423,629

本期淨利(淨損)(元):198,311,209

可分配盈餘(元):2,785,316,26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558,715,51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45,155,89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扣除稅捐、彌補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金,並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其餘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公司盈餘不足時不得以本作息。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68,144,486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