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陽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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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半導體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401 |
地址 | 新竹科學園區創新一路十九號 |
英文地址 | 19,Innovation Road 1,Science-Based Industrial ParkHsin-Chu,Taiwan,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23821182 |
官網 | www.sunplus.com |
電子郵件信箱 | nicole@sunplus.com |
傳真機號碼 | 03-5786006 |
簽證會計師2 | 張雅芸 |
簽證會計師1 | 葉東煇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 |
過戶電話 | 02-6636-5566 |
股票過戶機構 | 中信銀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5,919,949,19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0-01-27 |
成立日期 | 1990-08-03 |
總機電話 | 03-5786005 |
代理發言人 | 郭明怡 |
發言人職稱 | 處長 |
發言人 | 莊濟安 |
總經理 | 黃洲杰 |
董事長 | 黃洲杰 |
凌陽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3
股東會日期:113-06-1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17,810
本期淨利(淨損)(元):-493,146,536
可分配盈餘(元):-430,396,22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30,396,22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八條之一: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一.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給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第二十九條: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所餘盈餘,連同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為股東股利,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惟盈餘提供分派之比率及股東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每年度盈餘分派之股東股利總數以當年度新增可分配盈餘不低於百分之十進行分派,惟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時,得不予分派。前述現金股利不得低於應分派股東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備註:
凌陽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5
股東會日期:112-06-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91,958
本期淨利(淨損)(元):215,898,519
可分配盈餘(元):310,031,15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17,81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23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八條之一: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一.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給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第二十九條: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所餘盈餘,連同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為股東股利,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惟盈餘提供分派之比率及股東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每年度盈餘分派之股東股利總數以當年度新增可分配盈餘不低於百分之十進行分派,惟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時,得不予分派。前述現金股利不得低於應分派股東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55,196,952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7700000
備註:
凌陽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9
股東會日期:111-06-0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2,178
本期淨利(淨損)(元):1,182,786,649
可分配盈餘(元):1,146,494,12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91,95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936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64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183,989,83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八條之一: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一.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給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第二十九條: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回轉特別盈餘公積,所餘盈餘,連同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為股東股利,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惟盈餘提供分派之比率及股東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前述現金股利不得低於應分派股東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但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五元得不予發放。 如有前一年度累積或當年度發生但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股東權益減項,應自前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擬撥供分派前先行扣除。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