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陽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半導體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401
地址新竹科學園區創新一路十九號
英文地址19,Innovation Road 1,Science-Based Industrial ParkHsin-Chu,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3821182
官網www.sunplus.com
電子郵件信箱nicole@sunplus.com
傳真機號碼03-5786006
簽證會計師2張雅芸
簽證會計師1葉東煇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
過戶電話02-6636-5566
股票過戶機構中信銀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5,919,949,19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0-01-27
成立日期1990-08-03
總機電話03-5786005
代理發言人郭明怡
發言人職稱處長
發言人莊濟安
總經理黃洲杰
董事長黃洲杰

凌陽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3

股東會日期:113-06-1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17,810

本期淨利(淨損)(元):-493,146,536

可分配盈餘(元):-430,396,22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30,396,22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八條之一: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一.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給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第二十九條: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所餘盈餘,連同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為股東股利,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惟盈餘提供分派之比率及股東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每年度盈餘分派之股東股利總數以當年度新增可分配盈餘不低於百分之十進行分派,惟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時,得不予分派。前述現金股利不得低於應分派股東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備註:

凌陽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5

股東會日期:112-06-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91,958

本期淨利(淨損)(元):215,898,519

可分配盈餘(元):310,031,15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17,81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23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八條之一: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一.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給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第二十九條: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所餘盈餘,連同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為股東股利,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惟盈餘提供分派之比率及股東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每年度盈餘分派之股東股利總數以當年度新增可分配盈餘不低於百分之十進行分派,惟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時,得不予分派。前述現金股利不得低於應分派股東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55,196,952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7700000

備註:

凌陽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9

股東會日期:111-06-0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2,178

本期淨利(淨損)(元):1,182,786,649

可分配盈餘(元):1,146,494,12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91,95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936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64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183,989,83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八條之一: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一.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給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第二十九條: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回轉特別盈餘公積,所餘盈餘,連同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為股東股利,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惟盈餘提供分派之比率及股東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前述現金股利不得低於應分派股東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但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五元得不予發放。 如有前一年度累積或當年度發生但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股東權益減項,應自前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擬撥供分派前先行扣除。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