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懋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半導體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434
地址台南市新市區中山路76號
英文地址No.76, Zhongshan Rd., Xinshi Dist.,Tainan City 74442,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統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404266
官網http://www.mospec.com.tw/
電子郵件信箱mospectn@ms27.hinet.net
傳真機號碼06-5991626
簽證會計師2邱琬茹
簽證會計師1李芳文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
過戶電話02-27463797
股票過戶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27489119
實收資本額370,00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0-09-11
成立日期1987-03-09
總機電話06-5991621
代理發言人何坤發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嚴永森
總經理唐永渝
董事長翁淑貞

統懋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7

股東會日期:113-06-1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5,531,859

本期淨利(淨損)(元):-36,308,914

可分配盈餘(元):-91,840,77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一、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少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二、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再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前項分派之股東紅利,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之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5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50%。

備註:

統懋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7

股東會日期:112-06-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0,576,464

本期淨利(淨損)(元):-34,955,395

可分配盈餘(元):-55,531,85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5,531,85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一、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少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二、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再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前項分派之股東紅利,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之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5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50%。

備註:

統懋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8

股東會日期:111-06-1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733,212

本期淨利(淨損)(元):-18,843,251

可分配盈餘(元):-20,576,46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0,576,46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一、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少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二、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據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晝、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5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5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