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平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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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其他電子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488 |
地址 | 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256號 |
英文地址 | NO.256 SEC. 3,CHUNG CHENG ROAD, JEN TEH DISTRICT,TAINAN CITY, TAIWAN |
登記公司、店家 | 漢平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68889236 |
官網 | www.hanpin.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joanne.chen@hanpin.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6)2492139 |
簽證會計師2 | 林姿妤 |
簽證會計師1 | 田中玉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
過戶電話 | (02)6636-5566 |
股票過戶機構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799,994,33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1-09-17 |
成立日期 | 1969-04-01 |
總機電話 | (06)2791717 |
代理發言人 | 朱文賢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發言人 | 劉深鏗 |
總經理 | 劉深鏗 |
董事長 | 劉深鏗 |
漢平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2-21
期別:1
股東會日期:114-06-2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25,029,763
本期淨利(淨損)(元):419,068,760
可分配盈餘(元):1,108,370,80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52,372,62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55,998,18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所處市場係一穩定成長之產業,為配合公司長期之業務發展、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之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款。二、彌補累積虧損。三、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或證券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扣除前一至四款後如尚有餘額,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在考量公司未來擴展營運規模及現金流量之需求下,依累積可供分配盈餘擬定盈餘分配案,分派股東紅利不低於百分之十,其中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不得低於發放股東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最高以百分之百為上限,由董事會決議,保留或分派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並提請股東會同意。前述盈餘提供分派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備註:無
漢平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3
股東會日期:113-06-2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34,862,344
本期淨利(淨損)(元):351,127,116
可分配盈餘(元):949,028,17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25,029,76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23,998,41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所處市場係一穩定成長之產業,為配合公司長期之業務發展、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之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款。二、彌補累積虧損。三、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或證券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扣除前一至四款後如尚有餘額,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在考量公司未來擴展營運規模及現金流量之需求下,依累積可供分配盈餘擬定盈餘分配案,分派股東紅利不低於百分之十,其中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不得低於發放股東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最高以百分之百為上限,由董事會決議,保留或分派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並提請股東會同意。前述盈餘提供分派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備註:
漢平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4
股東會日期:112-06-2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51,820,580
本期淨利(淨損)(元):308,685,388
可分配盈餘(元):834,860,92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34,862,34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99,998,58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所處市場係一穩定成長之產業,為配合公司長期之業務發展、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之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款。二、彌補累積虧損。三、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或證券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扣除前一至四款後如尚有餘額,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在考量公司未來擴展營運規模及現金流量之需求下,依累積可供分配盈餘擬定盈餘分配案,分派股東紅利不低於百分之十,其中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不得低於發放股東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最高以百分之百為上限,由董事會決議,保留或分派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並提請股東會同意。前述盈餘提供分派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備註:
漢平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5
股東會日期:111-06-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18,912,052
本期淨利(淨損)(元):143,295,276
可分配盈餘(元):647,819,9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51,820,58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5,999,32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所處市場係一穩定成長之產業,為配合公司長期之業務發展、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之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款。二、彌補累積虧損。三、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或證券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扣除前一至四款後如尚有餘額,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在考量公司未來擴展營運規模及現金流量之需求下,依累積可供分配盈餘擬定盈餘分配案,分派股東紅利不低於百分之十,其中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不得低於發放股東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最高以百分之百為上限,由董事會決議,保留或分派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並提請股東會同意。前述盈餘提供分派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