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利電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汽車工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497
地址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東一路37號
英文地址NO.37,GUNGDUNG 1ST RD.,SHENGANG SHIANGCHANGHUA, 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怡利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9334664
電子郵件信箱ir@e-lead.com
官網HTTP://www.e-lead.com.tw
傳真機號碼04-7977271
簽證會計師2嚴文筆
簽證會計師1黃子評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
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過戶電話02-2586-5859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227,984,63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2-02-04
成立日期1983-06-22
總機電話04-7977277
代理發言人呂運志
發言人職稱總管理處副總
發言人柯茂全
總經理陳錫勳
董事長陳錫勳

怡利電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6

股東會日期:113-06-1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8,723,397

本期淨利(淨損)(元):232,591,592

可分配盈餘(元):259,796,85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36,998,38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2,798,46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七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1%、董事酬勞不高於5%。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所稱之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第廿七之一條: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額併同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紅利。 每年度盈餘分派之股利總額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百分之十,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時,得不予分配,且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十。第廿七之二條:本公司得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及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或以低於市價之認股價格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惟須依相關法令及股東會同意行之。

備註:

怡利電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5

股東會日期:112-06-1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0,736,592

本期淨利(淨損)(元):346,571,660

可分配盈餘(元):144,682,32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8,723,39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7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5,958,92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七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1%、董事酬勞不高於5%。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所稱之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第廿七之一條: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額併同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紅利。本公司股利分派配合當年度之盈餘狀況,而以股利穩定為原則,配合公司長期發展計劃,所分配之股東紅利,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之可分配盈餘百分之五十。第廿七之二條:本公司得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及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或以低於市價之認股價格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惟須依相關法令及股東會同意行之。

怡利電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6

股東會日期:111-06-1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57,028,519

本期淨利(淨損)(元):96,519,709

可分配盈餘(元):-160,736,59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0,736,952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七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1%、董事酬勞不高於5%。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所稱之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第廿七之一條: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額併同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紅利。本公司股利分派配合當年度之盈餘狀況,而以股利穩定為原則,配合公司長期發展計劃,所分配之股東紅利,不低於可分配盈餘百分之五十。第廿七之二條:本公司得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及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或以低於市價之認股價格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惟須依相關法令及股東會同意行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