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利電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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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汽車工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497 |
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東一路37號 |
英文地址 | NO.37,GUNGDUNG 1ST RD.,SHENGANG SHIANGCHANGHUA, TAIWAN,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怡利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59334664 |
電子郵件信箱 | ir@e-lead.com |
官網 | HTTP://www.e-lead.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4-7977271 |
簽證會計師2 | 嚴文筆 |
簽證會計師1 | 黃子評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 |
股票過戶機構 | 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
過戶電話 | 02-2586-5859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1,227,984,63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2-02-04 |
成立日期 | 1983-06-22 |
總機電話 | 04-7977277 |
代理發言人 | 呂運志 |
發言人職稱 | 總管理處副總 |
發言人 | 柯茂全 |
總經理 | 陳錫勳 |
董事長 | 陳錫勳 |
怡利電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6
股東會日期:113-06-1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8,723,397
本期淨利(淨損)(元):232,591,592
可分配盈餘(元):259,796,85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36,998,38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2,798,46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七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1%、董事酬勞不高於5%。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所稱之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第廿七之一條: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額併同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紅利。 每年度盈餘分派之股利總額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百分之十,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時,得不予分配,且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十。第廿七之二條:本公司得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及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或以低於市價之認股價格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惟須依相關法令及股東會同意行之。
備註:
怡利電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5
股東會日期:112-06-1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0,736,592
本期淨利(淨損)(元):346,571,660
可分配盈餘(元):144,682,32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8,723,39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7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5,958,92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七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1%、董事酬勞不高於5%。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所稱之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第廿七之一條: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額併同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紅利。本公司股利分派配合當年度之盈餘狀況,而以股利穩定為原則,配合公司長期發展計劃,所分配之股東紅利,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之可分配盈餘百分之五十。第廿七之二條:本公司得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及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或以低於市價之認股價格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惟須依相關法令及股東會同意行之。
怡利電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6
股東會日期:111-06-1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57,028,519
本期淨利(淨損)(元):96,519,709
可分配盈餘(元):-160,736,59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0,736,952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七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1%、董事酬勞不高於5%。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所稱之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第廿七之一條: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額併同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紅利。本公司股利分派配合當年度之盈餘狀況,而以股利穩定為原則,配合公司長期發展計劃,所分配之股東紅利,不低於可分配盈餘百分之五十。第廿七之二條:本公司得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及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或以低於市價之認股價格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惟須依相關法令及股東會同意行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備註:
六暉-KY(2115)
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Centre, Oleander Way, 802 West
裕隆(2201)
苗栗縣三義鄉西湖村伯公坑39號之1
中華(2204)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二號十一樓
三陽工業(2206)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中華路3號
和泰車(2207)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21號8~14樓
裕日車(2227)
苗栗縣三義鄉西湖村伯公坑三十九號之二
劍麟(2228)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8號19樓
為升(2231)
彰化縣福興鄉番婆村彰鹿路六段546巷6號
宇隆(2233)
台中市梧棲區經二路59號
百達-KY(2236)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37號14樓
英利-KY(2239)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8樓
艾姆勒(2241)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二段455號10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