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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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建材營造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542 |
地址 | 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267號10樓 |
英文地址 | 10F., No.267, Lequn 2nd RdTaipei 104,Taiwan,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2305479 |
官網 | http://www.highwealth.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karen@highwealth.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2)2755-5988 |
簽證會計師2 | 曾國禓 |
簽證會計師1 | 韓沂璉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106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
過戶電話 | (02)2702-3999 |
股票過戶機構 | 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17,146,741,73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1999-05-03 |
成立日期 | 1980-01-23 |
總機電話 | (02)2755-5899 |
代理發言人 | 王素月 |
發言人職稱 | 開發部副總經理 |
發言人 | 廖昭雄 |
總經理 | 范華軍 |
董事長 | 曹淵博 |
興富發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
增資配股經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4-22
股東會日期:114-06-1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057,959,620
本期淨利(淨損)(元):6,287,400,000
可分配盈餘(元):13,720,864,66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594,475,28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九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其中員工酬勞不低於稅前利益千分之一及董事酬勞不高於稅前利益百分之一,由董事會決議後分派,並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其員工酬勞分配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本公司將掌握營業上所處的經濟環境變動特性,以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董事會於擬定盈餘分配案時,應注重股利之穩定性與成長性、並得視營運情況及考量資本預算規劃,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發放方式。第廿九條之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數為累積可分配盈餘。前述累積可分配盈餘,應提撥不低於20%為股東股利,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分派盈餘時,股東股利之現金部份不低於股東分配數之百分之十。本公司分派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02,527,788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101,111,502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備註:無
興富發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
增資配股經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26
股東會日期:113-06-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690,460,671
本期淨利(淨損)(元):2,437,371,969
可分配盈餘(元):10,854,172,01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057,959,62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32,070,79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86,414,16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九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其中員工酬勞不低於稅前利益千分之一及董事酬勞不高於稅前利益百分之一,由董事會決議後分派,並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其員工酬勞分配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本公司將掌握營業上所處的經濟環境變動特性,以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董事會於擬定盈餘分配案時,應注重股利之穩定性與成長性、並得視營運情況及考量資本預算規劃,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發放方式。第廿九條之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數為累積可分配盈餘。前述累積可分配盈餘,應提撥不低於20%為股東股利,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分派盈餘時,股東股利之現金部份不低於股東分配數之百分之十。本公司分派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
興富發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
增資配股經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4-11
股東會日期:112-06-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543,358,681
本期淨利(淨損)(元):3,740,997,967
可分配盈餘(元):11,232,471,94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690,460,67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47,337,09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69,467,418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九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其中員工酬勞不低於稅前利益千分之一及董事酬勞不高於稅前利益百分之一,由董事會決議後分派,並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其員工酬勞分配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本公司將掌握營業上所處的經濟環境變動特性,以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董事會於擬定盈餘分配案時,應注重股利之穩定性與成長性、並得視營運情況及考量資本預算規劃,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發放方式。第廿九條之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數為累積可分配盈餘。前述累積可分配盈餘,應提撥不低於20%為股東股利,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分派盈餘時,股東股利之現金部份不低於股東分配數之百分之十。本公司分派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
興富發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
增資配股經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4-06
股東會日期:111-06-1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954,995,277
本期淨利(淨損)(元):8,186,867,549
可分配盈餘(元):15,257,815,80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543,358,68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16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171,565,7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04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九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其中員工酬勞不低於稅前利益千分之一及董事酬勞不高於稅前利益百分之一,由董事會決議後分派,並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其員工酬勞分配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本公司將掌握營業上所處的經濟環境變動特性,以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董事會於擬定盈餘分配案時,應注重股利之穩定性與成長性、並得視營運情況及考量資本預算規劃,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發放方式。第廿九條之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數為累積可分配盈餘。前述累積可分配盈餘,應提撥不低於20%為股東股利,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分派盈餘時,股東股利之現金部份不低於股東分配數之百分之十。本公司分派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54,289,142
新潤(6186)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09號8樓(通訊)
理銘(6212)
新竹市公道五路2段419號7樓
富旺(6219)
台中市西區大隆路20號4樓之5
富裔(6264)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277號18樓
惠普(8424)
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39號5樓之1
樂揚(2599)
10490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199號8樓
久舜(5547)
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257號2樓
豐鼎(1819)
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54號5樓
遠揚建設(2549)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267號5樓
泛亞工程(2557)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二一九號七樓
世正開發(2568)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4樓
鈺通營造(2579)
嘉義市和平路3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