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航運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606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07號29樓
英文地址29TH FL.,TAIPEI METRO TOWER,207,SEC.2,TUN HWA S.RD.TAIPEI 106,TAIWAN,REPUBLIC OF CHINA
登記公司、店家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47067419
官網http://www.uming.com.tw
電子郵件信箱uming@metro.feg.com.tw
傳真機號碼(02)27359900
簽證會計師2戴信維
簽證會計師1林文欽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新站路16號13樓
過戶電話(0277531699
股票過戶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8,450,557,12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0-12-08
成立日期1968-08-29
總機電話(02)27338000
代理發言人陳長生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張宗良
總經理王書吉
董事長徐旭東

裕民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6

股東會日期:113-06-0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0,981,146,907

本期淨利(淨損)(元):2,738,914,605

可分配盈餘(元):13,444,650,24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416,516,53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4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028,133,70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於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後,應先彌補歷年虧損,如尚有盈餘,再以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並依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惟得視業務狀況酌予保留一部份後,按全部股份平均分派股東紅利,但遇增加資本時,其當年度新增股份應分派之紅利,依照股東會之決議辦理。本公司股利應參酌所營事業景氣變化之特性,考量各項產品或服務所處生命週期對未來資金之需求與稅制之影響,在維持股利穩定之目標下分派之。股利之發放,除有改善財務結構及支應轉投資、產能擴充或其他重大資本支出等資金需求外,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扣除彌補虧損金額、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之百分之五十,其現金股利部分不低於當年度股東紅利之百分之十。

備註:

裕民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7

股東會日期:112-06-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303,551,782

本期淨利(淨損)(元):4,404,311,417

可分配盈餘(元):13,516,314,04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981,146,90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535,167,13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於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後,應先彌補歷年虧損,如尚有盈餘,再以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並依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惟得視業務狀況酌予保留一部份後,按全部股份平均分派股東紅利,但遇增加資本時,其當年度新增股份應分派之紅利,依照股東會之決議辦理。本公司股利應參酌所營事業景氣變化之特性,考量各項產品或服務所處生命週期對未來資金之需求與稅制之影響,在維持股利穩定之目標下分派之。股利之發放,除有改善財務結構及支應轉投資、產能擴充或其他重大資本支出等資金需求外,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扣除彌補虧損金額、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之百分之五十,其現金股利部分不低於當年度股東紅利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裕民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7

股東會日期:111-06-0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631,656,020

本期淨利(淨損)(元):4,892,584,265

可分配盈餘(元):9,838,718,91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303,551,78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535,167,13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於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後,應先彌補歷年虧損,如尚有盈餘,再以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並依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惟得視業務狀況酌予保留一部份後,按全部股份平均分派股東紅利,但遇增加資本時,其當年度新增股份應分派之紅利,依照股東會之決議辦理。本公司股利應參酌所營事業景氣變化之特性,考量各項產品或服務所處生命週期對未來資金之需求與稅制之影響,在維持股利穩定之目標下分派之。股利之發放,除有改善財務結構及支應轉投資、產能擴充或其他重大資本支出等資金需求外,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扣除彌補虧損金額、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之百分之五十,其現金股利部分不低於當年度股東紅利之百分之十。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