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櫃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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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航運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613 |
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三段二七五號 |
英文地址 | 275,tatung road,sec.3,hsichihTaipei Hsien,Taiwan,Republic of China |
登記公司、店家 | 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39014517 |
官網 | http://www.cctcorp.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cctc@gcn.net.tw |
傳真機號碼 | (02)26491298 |
簽證會計師2 | 馮敏娟 |
簽證會計師1 | 阮呂曼玉 |
過戶電話 | (02)66365566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
股票過戶機構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1,484,234,58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1995-01-20 |
成立日期 | 1969-11-27 |
總機電話 | (02)86482211 |
代理發言人 | 陳政宏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 | 劉家丞 |
總經理 | 吳清泉 |
董事長 | 林宏年 |
中櫃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27,861,143
本期淨利(淨損)(元):97,653,351
可分配盈餘(元):216,169,38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7,115,31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9,054,07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四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後,就其餘額加計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提撥股東股息及紅利,惟股東股息及紅利發放金額不得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三十(其中最少百分之二十以現金股利方式發放),其餘為未分配盈餘。股利分派比例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及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1)本案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2)本次盈餘分配案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日之流通在外股數計算,嗣後如有股本發生變動,致配發現金比率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中櫃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28,111,852
本期淨利(淨損)(元):143,516,873
可分配盈餘(元):283,705,77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7,861,14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5,844,631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1)本案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2)本次盈餘分配案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日之流通在外股數計算,嗣後如有股本發生變動,致配發現金比率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四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後,就其餘額加計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提撥股東股息及紅利,惟股東股息及紅利發放金額不得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三十(其中最少百分之二十以現金股利方式發放),其餘為未分配盈餘。股利分派比例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及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中櫃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2,156,286
本期淨利(淨損)(元):222,485,633
可分配盈餘(元):373,010,55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8,111,85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6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備註:(1)本案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2)本次盈餘分配案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日之流通在外股數計算,嗣後如有股本發生變動,致配發現金比率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四條之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後,就其餘額加計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提撥股東股息及紅利,惟股東股息及紅利發放金額不得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三十(其中最少百分之二十以現金股利方式發放),其餘為未分配盈餘。股利分派比例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及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44,898,706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