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翔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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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航運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634 |
地址 | 台中市西屯區漢翔路1號 |
英文地址 | No.1, Hanxiang RoadTaichung, 40722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97160544 |
官網 | www.aidc.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IR@ms.aidc.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4-22842295 |
簽證會計師2 | 吳麗冬 |
簽證會計師1 | 蘇定堅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六號六樓 |
過戶電話 | 02-23711658 |
股票過戶機構 |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9,418,671,01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14-08-25 |
成立日期 | 1996-07-01 |
總機電話 | 04-27020001 |
代理發言人 | 周峻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 | 馬萬鈞 |
總經理 | 馬萬鈞 |
董事長 | 胡開宏 |
漢翔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26
股東會日期:113-05-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116,311,238
本期淨利(淨損)(元):2,225,899,075
可分配盈餘(元):4,168,191,91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830,740,63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42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37,451,28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本公司分派每一營業年度盈餘時,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之虧損,及除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外,應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次依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其餘盈餘應依下列原則經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一、公司得依財務、業務、經營面及其他相關因素之考量將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分派之。二、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因本公司屬資金密集之產業,盈餘之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但股票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如於當年度公司無盈餘可分派,或雖有盈餘但盈餘數額遠低於公司前一年度實際分派之盈餘,或依公司財務、業務、經營面及其他相關因素之考量,得將公積全部或一部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分派之。
備註:
漢翔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7
股東會日期:112-05-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473,052,996
本期淨利(淨損)(元):1,627,332,849
可分配盈餘(元):3,133,527,70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16,311,23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8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17,216,469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本公司分派每一營業年度盈餘時,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之虧損,及除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外,應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次依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其餘盈餘應依下列原則經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一、公司得依財務、業務、經營面及其他相關因素之考量將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分派之。二、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因本公司屬資金密集之產業,盈餘之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但股票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如於當年度公司無盈餘可分派,或雖有盈餘但盈餘數額遠低於公司前一年度實際分派之盈餘,或依公司財務、業務、經營面及其他相關因素之考量,得將公積全部或一部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分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
漢翔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8
股東會日期:111-05-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12,295,163
本期淨利(淨損)(元):558,013,103
可分配盈餘(元):1,802,706,48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473,052,99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29,653,48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本公司分派每一營業年度盈餘時,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之虧損,及除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外,應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次依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其餘盈餘應依下列原則經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一、公司得依財務、業務、經營面及其他相關因素之考量將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分派之。二、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因本公司屬資金密集之產業,盈餘之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但股票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如於當年度公司無盈餘可分派,或雖有盈餘但盈餘數額遠低於公司前一年度實際分派之盈餘,或依公司財務、業務、經營面及其他相關因素之考量,得將公積全部或一部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分派之。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