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來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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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觀光事業 |
股票屬性 | 證券期貨業 |
股票代碼 | 2712 |
地址 | 974花蓮縣壽豐鄉鹽寮村山嶺18號 |
英文地址 | No.18, Shanling, Yanliau Vil,Shoufeng TownshipHualien County 97449, Taiwan |
登記公司、店家 | 遠雄悅來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23986016 |
官網 | http://www.farglory-hotel.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IR_HOTEL.hh@farglory-hotel.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3)8123933 |
簽證會計師2 | 林瑟凱 |
簽證會計師1 | 蕭春鴛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 |
股票過戶機構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過戶電話 | (02)25863117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1,050,000,0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13-12-03 |
成立日期 | 1991-01-15 |
總機電話 | (03)8123900 |
代理發言人 | 郭宗旻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主管 |
發言人 | 鄭世暉 |
總經理 | 沈建劭 |
董事長 | 武祥生 |
遠雄來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7
股東會日期:113-05-2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49,028,129
可分配盈餘(元):43,900,25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1809767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3,900,25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企業生命週期正值穩定成長階段,將掌握內外在環境變化,以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並考慮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暨兼顧維持穩定之股利發放,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其餘分配如下:1.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計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2.必要時得經股東會決議及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3.其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得以股票及現金股利二方式配合處理,惟現金股利以不低於股利總額20%之比率為原則。4.惟公司分派盈餘時得視當時及未來狀況保留適當盈餘不予分派。以上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後,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現金股利分派金額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股款合計數,轉回資本公積方式處理。
備註:
遠雄來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0
股東會日期:112-05-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5,921,816
本期淨利(淨損)(元):24,116,758
可分配盈餘(元):9,329,42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888517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329,42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企業生命週期正值穩定成長階段,將掌握內外在環境變化,以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並考慮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暨兼顧維持穩定之股利發放,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其餘分配如下:1.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計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2.必要時得經股東會決議及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3.其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得以股票及現金股利二方式配合處理,惟現金股利以不低於股利總額20%之比率為原則。4.惟公司分派盈餘時得視當時及未來狀況保留適當盈餘不予分派。以上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後,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現金股利分派金額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股款合計數,轉回資本公積方式處理。
備註:
遠雄來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9
股東會日期:111-05-2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20,743,040
可分配盈餘(元):-15,921,81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5,921,81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企業生命週期正值穩定成長階段,將掌握內外在環境變化,以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並考慮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暨兼顧維持穩定之股利發放,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其餘分配如下:1.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計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2.必要時得經股東會決議及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3.其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累積可分 配盈餘,得以股票及現金股利二方式配合處理,惟現金股利以不低於股利總額20%之比率為原則。4.惟公司分派盈餘時得視當時及未來狀況保留適當盈餘不予分派。以上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後,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
備註:
路易莎咖啡(2758)
新北市新莊區建國一路55號
橘焱胡同(2761)
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四維巷2弄5號2樓
亞果遊艇(7566)
台南市安平區國平里新港路二段777號
錢櫃(8359)
110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93號5樓
凱撒飯店(2711)
屏東縣恒春鎮墾丁路六號
長榮國際(2716)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66號9樓
王座(2751)
新竹縣竹北市高鐵九路98號3樓
咖碼(2759)
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18樓
巨宇翔(2760)
台中市西屯區惠中路一段88號21樓之2
海景(2920)
屏東縣車城鄉後灣村後灣路2號
旅天下(6961)
台北市內湖區石潭路151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