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都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觀光事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722
地址屏東縣恆春鎮網紗里環城北路218巷15號
英文地址No.15, Ln. 218, Huancheng North Rd., Hengchun TownshipPingtung Hsieng, Taiwan 946, R.O.C.
登記公司、店家夏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9434676
官網www.chateau-hotels.com.tw
傳真機號碼08-8862482
電子郵件信箱chateau.stock@ktchateau.com.tw
簽證會計師2楊朝欽
簽證會計師1李季珍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樓
過戶電話02-27463797
股票過戶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115,229,61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2-03-14
成立日期1995-09-27
總機電話08-8862377
代理發言人王慶祺
發言人職稱副董事長
發言人陳重憲
總經理王慶祺
董事長陳協同

夏都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7

股東會日期:113-05-2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7,680,160

本期淨利(淨損)(元):81,327,334

可分配盈餘(元):94,181,50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5,074,34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9,553,58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2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四條: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 彌補虧損。二、 以「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撥10%法定盈餘公積以及自民國100年起至137年止,公司為單一營運據點之年度須提撥20%特別盈餘公積作為擴點基金,並應就每年所提撥資金設立擴點基金帳戶。三、 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及「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四、 依其他法令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五、 前項分派後之餘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暨本期未分配盈餘調整數後,由董事會依股利政策擬具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依第一項第二款後段規定所提撥之20%特別盈餘公積:1. 其擴點基金帳戶之資金為專款專用,限於使用在擴增新營運據點之建館、營運設備、營運週轉金或銀行擔保等相關作業;2. 其擴點基金帳戶之投資標的主要以穩定孳息獲利為主,以投資於定期存款、政府債券、債券型基金、ETF基金及組合型基金等標的為限。3. 除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方可停止提撥:(1) 取得新的營運據點之投資總金額合計須5億元以上,且新營運據點連續兩年度投資獲利之情形。(2) 該特別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兩倍。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將掌握內外在環境變化,以求永續經營發展,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時,應考慮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並衡量以盈餘支應資金之必要性,以決定盈餘保留或分配之數額以現金方式分配股東股息或紅利之金額,分配現金不低於30%,分配股票不高於7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955,358

備註:

夏都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4

股東會日期:112-05-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4,817,936

本期淨利(淨損)(元):154,294,844

可分配盈餘(元):171,507,71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7,680,16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6,913,78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6,691,377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四條: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 彌補虧損。二、 以「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撥10%法定盈餘公積以及自民國100年起至137年止,公司為單一營運據點之年度須提撥20%特別盈餘公積作為擴點基金,並應就每年所提撥資金設立擴點基金帳戶。三、 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及「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四、 依其他法令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五、 前項分派後之餘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暨本期未分配盈餘調整數後,由董事會依股利政策擬具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依第一項第二款後段規定所提撥之20%特別盈餘公積:1. 其擴點基金帳戶之資金為專款專用,限於使用在擴增新營運據點之建館、營運設備、營運週轉金或銀行擔保等相關作業;2. 其擴點基金帳戶之投資標的主要以穩定孳息獲利為主,以投資於定期存款、政府債券、債券型基金、ETF基金及組合型基金等標的為限。3. 除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方可停止提撥:(1) 取得新的營運據點之投資總金額合計須5億元以上,且新營運據點連續兩年度投資獲利之情形。(2) 該特別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兩倍。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將掌握內外在環境變化,以求永續經營發展,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時,應考慮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並衡量以盈餘支應資金之必要性,以決定盈餘保留或分配之數額以現金方式分配股東股息或紅利之金額,分配現金不低於30%,分配股票不高於70%。

夏都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3

股東會日期:111-05-2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3,211,010

本期淨利(淨損)(元):20,381,325

可分配盈餘(元):87,122,52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4,817,93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2,304,59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四條: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 彌補虧損。二、 提撥10%法定盈餘公積以及自民國100年起至137年止,公司為單一營運據點之年度須提撥20%特別盈餘公積作為擴點基金,並應就每年所提撥資金設立擴點基金帳戶。三、 依其他法令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四、 前項分派後之餘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暨本期未分配盈餘調整數後,由董事會依股利政策擬具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依第一項第二款後段規定所提撥之20%特別盈餘公積:1. 其擴點基金帳戶之資金為專款專用,限於使用在擴增新營運據點之建館、營運設備、營運週轉金或銀行擔保等相關作業;2. 其擴點基金帳戶之投資標的主要以穩定孳息獲利為主,以投資於定期存款、政府債券、債券型基金、ETF基金及組合型基金等標的為限。3. 除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方可停止提撥:(1) 取得新的營運據點之投資總金額合計須5億元以上,且新營運據點連續兩年度投資獲利之情形。(2) 該特別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兩倍。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將掌握內外在環境變化,以求永續經營發展,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時,應考慮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並衡量以盈餘支應資金之必要性,以決定盈餘保留或分配之數額以現金方式分配股東股息或紅利之金額,分配現金不低於30%,分配股票不高於7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