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金融保險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888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38樓
英文地址66,SEC.1,CHUNG-HSIAO W.RD.TAIPEI,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0328219
官網https://www.skfh.com.tw
電子郵件信箱skl041@skl.com.tw
傳真機號碼23892868
簽證會計師2柯志賢
簽證會計師1林旺生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2768-6668
過戶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一樓
特別股297000000
股票過戶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57,846,182,43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2-02-19
成立日期2002-02-19
總機電話02-23895858
代理發言人呂雅茹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林宜靜
總經理吳欣儒
董事長許澎

新光金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29

股東會日期:113-06-1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7,409,238,567

可分配盈餘(元):-4,693,390,92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693,390,92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備註: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並得分派特別股股息;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為持續擴充規模與增加獲利能力,並配合公司之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股利政策係採取剩餘股利政策,以求永續經營發展,普通股股利分配不低於可供分配盈餘屬當年度部分之百分之二十,且分派股利時現金股利不得少於當年度股利分派總額百分之十。前項可供分配盈餘屬當年度部分,係指第一項可供分配之盈餘但不含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及特別盈餘公積依法令規定迴轉部分。

新光金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4-25

股東會日期:112-06-0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9,307,172,760

本期淨利(淨損)(元):2,086,636,416

可分配盈餘(元):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並得分派特別股股息;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為持續擴充規模與增加獲利能力,並配合公司之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股利政策係採取剩餘股利政策,以求永續經營發展,普通股股利分配不低於可供分配盈餘屬當年度部分之百分之二十,且分派股利時現金股利不得少於當年度股利分派總額百分之十。前項可供分配盈餘屬當年度部分,係指第一項可供分配之盈餘但不含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及特別盈餘公積依法令規定迴轉部分。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

新光金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5

股東會日期:111-05-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7,037,401,474

本期淨利(淨損)(元):22,652,740,541

可分配盈餘(元):46,035,022,76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9,307,172,76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3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200,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並得分派特別股股息;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為持續擴充規模與增加獲利能力,並配合公司之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股利政策係採取剩餘股利政策,以求永續經營發展,普通股股利分配不低於可供分配盈餘屬當年度部分之百分之二十,且分派股利時現金股利不得少於當年度股利分派總額百分之十。前項可供分配盈餘屬當年度部分,係指第一項可供分配之盈餘但不含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及特別盈餘公積依法令規定迴轉部分。

備註: